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结合《2019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现就我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区域融合。坚持把接受嘉定区、温州市、昆山市和太仓市人大的联动监督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让一体化发展工作举措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开展“十四五”规划的协同合作,积极探索在科创服务等领域的政策衔接。
2、全面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31家成员单位组成的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力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梳理展示惠企政策清单,在嘉定门户网站营商环境板块开设专栏集中展示。积极推进《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涉及我区相关工作的落实。牵头组织28个部门、128家企业参加市营商环境试测评,梳理汇总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3、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为贯彻《政府投资条例》,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管理和市级部门审查要求。我委会同财政局、建管委、审计局,修订了《嘉定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实施细则》。主要包括项目审查重点、工程签证变更、竣工审计等方面。修订草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已经通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印发。
4、积极落实投资领域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审批改革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工作,我委会同财政局调整了项目审批体制和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计划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简化了列入区财政预算计划管理的城市维护类项目的审批流程。同时,我委与财政局根据各自分工和重点,以流程再造为切入点,优化投资项目管理系统与投资监理系统功能设置,实现全流程透明化项目监管,提高了规范化与法治化水平。
5、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推动本区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机制日益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不断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逐步健全,完成各项创评材料台账的准备和上报。今年8月,我区成功创建国家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委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做到四个“亲自”,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与我委相关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2、严格执行程序。聘请1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坚持把经过法律咨询环节作为重大决策、化解纠纷、订立政府合同等方面的必经程序,确保内容和程序合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3、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带头学法用法,把法制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四史”学习教育,率先垂范,带头观看民法典公开课视频,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等,领导干部学法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全委职工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4、依法履行职能。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委内制度,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1、谋划纵深一步。牢牢把握现代化经济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发展理念,发挥好谋全局、谋长远的职能作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跟踪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谋篇布局。
2、投资规范一步。以机构改革和放管服系列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规程。牢牢把握稳投资、补短板导向,统筹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加大协调力度,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通过线上线下做好全面跟踪和监督,确保建设项目依法依规。
3、统筹更进一步。以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协同等举措为抓手在信用工作的创新突破上持续用力,营造区域更好的信用环境。
4、转型抓实一步。聚焦科技创新重要承载区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迎接世行测评及上海市营商环境测评。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