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亭镇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9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安亭镇党委政府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文件的精神,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的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机制明确要求

镇党委在2019年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年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形成汇编下发,并以《安亭镇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通知单》的形式,制发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年内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任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年底进行总结和考核。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在进行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4月30日镇政府制定《安亭镇公职律师管理规定》安府(2020)30号文件,镇经贸办主任葛嫣妍经申请成为政府公职律师。建立了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上海博乐律师事务所为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对全镇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议、审查,强化决策程序的合法化。

全镇有70家村居聘请了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镇集体也已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专业的法律力量开展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同时,将律师法律服务资源和信访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展律师联合接待、配合进行复查复核等工作,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基层村居在开展自治工作中,主动和法律顾问对接,提高了决策水平和法治意识。政府各部门在处理重大事项时,根据需要另行聘请律师参与决策法律认证,比如行政诉讼复议、沪通铁路站前广场、苏四期项目动迁和强制拆除的如期完成,解决农民建房问题,向阳村一期、二期等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解决环保督查、固废处置、安全生产等遇到的问题,均由律师参与,提供法律意见。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镇工作站和村居工作室建设,搭建平台,协调律师等法律资源和政府职能部门无缝衔接,为本地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安排律师每周接待,建立律师陪同接待信访制度,建立“法庭直通车”,由法官每月最后一天到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咨询。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加强国务院新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宣传,完善我镇配套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2020年对此进机制一步予以完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积极作用。一是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司法所所长已经列席四次镇长办公会议,就镇三届九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审议,以及镇重大合同、重要事项等进行讨论,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二是镇重大事项的决策,司法所根据领导安排参加会议,参与会商。三是镇政府部门及城管执法过程中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由党政办、司法所作为镇法制部门进行审查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核决定。四是全镇的村、镇集体经济合同,均经司法所法律审核,为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支撑。五是政府按照规定公开的信息,由党政办、司法所进行法制审核。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法治建设“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到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五)抓好干部队伍法治教育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通常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包括个人自学在内,每月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个半天。建立了执法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制度,机关各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也不少于1次,个人全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20天。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全年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个人全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组织人事部门还积极组织全镇公务员参加区级各类公务员培训班,以及学习强国和上海市干部在线学习活动。

(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管理。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为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安亭国际汽车城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公众监督。此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公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

(八)完善法治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内部监督,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行风政风评议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开展社会评议,开通热线电话、投诉监督电话、设置网上信箱、群众意见箱等途径,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权利,并根据人民群众的批评与建议,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正确地进行了处理,尤其是“12345”上海市民热线反映的问题,由镇党政办专人负责上传下达,各职能部门明确了联络员和责任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以下两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将通过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的不断完善,探索对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筛选出在各专业领域优秀的律师队伍和社会组织,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专业。

二是普法依法治理中的“谁执法谁普法”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事项的划转,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执法权。我镇将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提高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提高城市公共管理服务的质量,为安亭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2021年工作计划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组建我镇的法制审核工作机构,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以适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国务院新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宣传,完善我镇配套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二是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五)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

(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党委会和政府各部门定期学法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