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管理委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建管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战略决策,紧扣嘉定新城建设发展工作大局,一手抓责任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助推建设平安嘉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勤练内功,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干部队伍学法到位。聚焦关键少数、中层干部、一线执法队员等重点对象,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铸牢法治之魂,站稳人民立场,尊崇宪法地位,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组织辅导培训、专家授课等方式,及时更新相关专业知识;开展外出参观、课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利用线上和线下相互补充的方式,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全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学习教育10余次,参与人数120余人次。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得到提高,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2.执法能力提升到位。鼓励引导执法人员自主学习专业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利用每年安全月(6月份)、质量月(9月份)及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开展区内交流活动,全面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水平。积极配合开展市、区两级业务对标活动,采取“大讲堂”“岗位练兵”等交流形式,鼓励一线执法人员人人参与,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紧盯一线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梳理责任清单,收集处置举措,确保精准施策、有效施策,并将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学习。

3.执法行为规范到位。建立层级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三级巡查委党政主要领导亲临一线现场调研指导的时机,全方位征求区内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意见建议,了解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队伍的专业业务能力,规范一线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水平。从严做好直属单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的培训、发证和续证工作,在依法进行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到亮证执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1.以加强党政融合提高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实效。定期开展“三级巡查”工作,委党政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工地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农民工权益等方面情况,通过个别访谈、随机问卷等调研方式,掌握执法队员的执法意识和能力水平,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研究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进一步规范法治审核工作,结合我委行政执法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行政执法的行为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法制审核制度中规定的审核范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需具体审核的内容等,以法制审核的进一步条目化、事项化为法制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更直接清晰的指导。

2.以接受公众监督推动依法行政效能持续提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上半年共发文13件,主动公开文件12件,不予公开文件1件,公开率为92.3%;行政处罚类信息按规定执行100%公开。同时,梳理编制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标准。通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以抓好行业监管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出台《嘉定区小型建设工程采购管理办法》《嘉定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围标串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嘉定区建筑业市场经营行为(用工)专项检查制度》《嘉定区建筑业监管三级巡查工作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等制度9项,系统性强化了对本区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严格按照《上海市规范建设工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规范标准,统一处罚裁量基准,把握执法准绳,在行政处罚裁量权幅度内,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保证了行政执法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1.强化阵地建设,推进执法普法。充分发挥区建管委《建设简报》和党建宣传墙等平台载体作用,对刊登的系统各单位开展党的工作和推进普法工作的情况亲自把关筛选,引导良好的普法氛围和舆论反响。推荐区燃管中心积极申报“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指导各部门打好对外宣传“组合拳”,利用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工地围墙、区级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农民工权益保护、合法合规招投标工程项目、燃气液化气安全等普法力度,带动促进全系统、全行业、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2.围绕日常工作,开展执法普法。各单位根据主责主业,积极开展服务对象的普法工作,帮助熟悉掌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降低工作风险。今年以来,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9轮,覆盖929人次;区建管所开展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贯3轮,覆盖1349人次;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宣传,通过现场设摊、召开宣贯会开展对《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等宣贯,累计3轮,覆盖300余人次,在《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发布《线上操作,智能管理!嘉定计划三年内完成47万用户燃气表“换”新》、《嘉定配送上门的这项服务,安全又贴心》宣传视频阅读量达4700,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嘉定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示范点创建,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聚焦重要节点,深化执法普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突出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今年共梳理确定并有序推进普法责任项目7项,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项目8项,“八五”普法期间重点普法目录3项,截至目前已开展各领域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8次,覆盖人数近1500人次,其中5月12日结合第十三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的燃气安全宣传活动,6月25日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现场观摩活动。通过扩大普法受众面,提高基层普法成效,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还有一定差距。目前,我委日常行政执法过程记录主要通过书面文字、图像照片等方式,在二级、三级巡查中采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电子记录方式还未完全覆盖。主要由于经费不足,未能全面配置电子设备,特别是为了提高安全性、保密性所采购的记录储存设备费用较大,需申请专项预算列支。

2.在充分发挥顾问律师专业力量上有待提高。虽然已经多年聘请专业顾问律师参与法制审核工作,但是整体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主要由于服务内容和作用发挥上还有所欠缺,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精神,并在召开重要会议中融入法治理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掌握相关精神,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

2.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及时做好制度更新完善,并提高有效执行力;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我委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与区委法宣小组签订《普法工作责任书》,将普法任务与单位责任牢牢绑定,承诺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加强我委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党委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副主任作为分管负责人,党委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牵头抓具体工作,其他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协调配合的职责明确、分工到位的组织体系,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优化完善法治政法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细化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等,加大对各下属受委托执法单位具体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制定《区建管委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印发《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同时根据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加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营造行业领域依法有序的健康环境。

4.重点领域亲自督导狠抓落实。为营造我区建设领域良好的法治环境,严格落实《嘉定区建筑业监管三级巡查工作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队督导,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提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进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研究制定2021年区建管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同时,上报《嘉定区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工作计划》纳入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决策通过。推动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市住建委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区建管委主要领导牵头,严格按照调研评估论证、听取意见、公开征询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核、上会决策通过等程序,制定出台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2022年工作安排

1.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部门法治机构建设,做好人员力量、经费等保障工作。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2.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智慧执法、精准执法、非现场执法等,加强信息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4.深入推进智慧监管。践行“整体政府”服务理念,以数据为基础精准施策和科学治理,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我区建筑工地智慧管理平台普及应用,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探索研究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

5.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顾问律师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专业审核,进一步扩展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重要事项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强化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6.强化法治宣传力度。聚焦“八五”普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宣工作机制,明确普法责任与目标,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进行宣传。定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使普法工作做到常态化、持续化。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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