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规定,区交通委就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组建设立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3家单位,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一网通办”情况
目前,区交通委“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共70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类别13项、公共服务18项。区交通委着力在深化、细化执法服务和管理上下功夫,结合政务服务窗口实际,认真落实“双减半”工作,实现实际审批提交材料减少67%,审批办理时间减少78%。按照“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对涉及市政管线接入项目,引导申请单位落实在线申请办理,年内,共受理审批8起各类网申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本年度“一网通办”工作计划,区交通委对“一网通办”中涉及政务事项的即办件进行疏理,实现实际“即办件占比”达到65%。
3.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
区交通委法制工作由委安监科牵头,各执法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委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分别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合同审定、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
4.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通过召开区交通委党政班子联席会、半年度工作会议和年度工作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委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领导干部认真带头学法,推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健全中心组学法机制,制定《2021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内,已开展学习3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
5.政务公开情况
区交通委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推动交通行业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实现公开信息的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交通频道”门户网站作用,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信息发布等内容;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确保答复内容针对性、有效性。关于疑难申请件,积极邀请区府办指导,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分析,力争减少后续行政争议。年内,区交通委共制发公文总数166份,其中主动公开45份,依申请公开7份,收到行政复议1份、行政诉讼1份,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6.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区交通委主要通过区信访办、12345市民热线、12319城建热线和委信访办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7.执法队伍建设
区交通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交通工作实践,加强交通队伍法治学习,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汇编印发《法律法规工作手册》,并通过线上、线下法制业务培训和轮训等丰富多样的学习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和执法队员学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法规动态汇编》《应知应会系列手册》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行业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法治、廉洁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执法、依法办事,提升交通行业法治化水平。
8.执法信息化建设
推进使用“上海城市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和“交通执法移动工作平台”等执法信息化技术平台,增强监管能力和水平,对省际班车站外带客等违章行为尝试开展“非现场执法”,按要求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及时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9.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一是加强文件宣贯。第一时间向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下发《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嘉定区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各科室、直属单位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决策实施。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经本单位审查通过后向区政府办公室申报。按照实施任务和责任要求,制订方案、落实措施、跟踪效果,确保实施质量和进度。三是加强决策审核。根据决策需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审查程序,通过区交通委法制机构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初审,包括重点审查主体权限、决策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和履行决策程序情况等内容,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情况。事前公示。按规定在“嘉定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公示区交通委执法权限、程序、裁量基准、救济渠道,以及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信息等内容。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按规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亮明身份。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听证、回避、配合执法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同时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事后公示。安排专人通过嘉定官方门户网站后台上传每天的违章处罚信息。(2021年共上传行政处罚信息1451条。)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参照市交通委管理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按要求在行政执法时全程记录,及时将记录内容拷贝至工作电脑,对涉及立案的视频刻盘后永久保存。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研究确定区交通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各单位法制审核机构对拟作出的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同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审核规范。
二、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制建设。定期检查督导各直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把规范交通行业法治建设贯穿全年中心工作。将“法制化、规范化”要求与实际紧密结合,主要领导带头把相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督促制度落实。以集体学习、专家辅导和个人潜心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形成法治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助力普法标准化、精准化。
2.严守制度规矩,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区交通委法律顾问制度》。涉及行政工作的,由相关科室填写《“三重一大”事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汇总,经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报党组书记上党组会议议定;涉及党组工作的,由办公室填写《“三重一大”事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汇总,报党组书记上党组会议议定。议题的有关材料在会议召开3至5天前送达参会人员,保证个别酝酿时间充分。讨论过程中,与会领导充分发表意见,逐个表决,主要领导在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办公室做好翔实的会议记录。同时,督促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把“三重一大”压实到“最后一公里”,年内,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233件。根据《区交通委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一名,按要求进行法律咨询,起草、审核、修正法律文书,形成法律意见书,同时作为审核机构参与区交通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021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83份。
3.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制氛围。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3.25内河安全警示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节点,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在行业重要设施区域开展法治宣传;以微信群、短信平台等载体,发挥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发放各类宣传品、宣传资料6100余份,开展问卷调查800余次,发送微信、短信1000余条,出动宣传工作人员200余名,宣教人数约6000人次。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区交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规范执法监管,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根据上级各项规定要求,健全区交通委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落实、检查、考核等环节,加强内部管理。
二是接续保持培训常态化,做好队伍执法业务、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廉政教育专项斗争知识等培训工作,加大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三是加强交流学习,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