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规定和要求,区财政局对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立足财政职能,继续不断推动财政法治工作规范化,深入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一、2022年度区财政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深悟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思想重视,落实责任。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法治嘉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一体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2.聚焦重点,抓实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班子领导参加“新年首个工作日学法”宣讲;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落实处级以上干部“人手一本”。
3.营造氛围,强化宣传。丰富学法用法宣传形式,分别在局机关及公交站点设立法治宣传阵地,扩大财政普法的惠及面;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学习的方式组织全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律法规等,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重大事项的财政预决算、财政改革等,提交区委书记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本年度,共7项财政重大事项议题提交区委书记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内容涵盖财政决算、债券使用、组合式税费改革、卫生经费统筹等。对本单位干部管理、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等提交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截至目前,共19个事项纳入“三重一大”议题。
2.落实法治审核机制。建立合同管理、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内部管理事项法治审核机制,对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须提交局法制部门审核方可实施或发布。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财政日常事务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财政建设中的作用,解决财政法律事务方面存在问题,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在理清财政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嘉定区财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我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资质联合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实地抽查53户代理记账机构。
4.深化“放管服”管理。制定《嘉定区推进落实的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方案》,成立联席会议,协调落实支持政策、推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减负红利获得感。优化代理记账许可服务。于9月起对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施电子档案管理,免除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环节,进一步精减办事流程,降低企业申请成本,初步实现代理记账申请“无纸化”和“零跑路”。在行政许可和政府采购领域引入企业信用管理,有效降低行政相对人行政申请成本。
(三)严格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1.强化依法监管,提升资金绩效。有序开展新增100万及以上重点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23项财政重点后评价任务,涉及预算资金约63.9亿元,在绩效突出“绩”和“效”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管理”和“过程”的评价。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制度管理,督促各部门、街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资金内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深化预算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在完善区镇两级财政体制的同时,建立健全区对镇转移支付制度,助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嘉定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通过“负面清单”和“指导性目录”双重管理的方式严格界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范围,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3.严格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和加快经济恢复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强化国库资金管理,统筹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4.深入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对59个区级预算部门和321个基层单位2021年度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开展全覆盖自查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针对公众关心的预决算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等重点领域信息等,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二、2022年度区财政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在财政业务中未能灵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导致其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深、不够透。我局将以领导宣讲、组织收看法治培训、线下自学等方式,推动财政干部将依法办事理念植根头脑,自觉运用法律厘清权力边界,用法律约束权力行使,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本领。
二是财政普法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仅局限于完成“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规定动作,自主创新普法方式不够多,普法领域不够开拓进取。我局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利用“互联网+”模式扩大财政法治宣传面,优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提升法治宣传软实力。
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度有待提升。近年来,随着各项制度的建立,我局的法律顾问逐步发挥其应有之义,但法律顾问参与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广度和深度仍须进一步拓展,法律顾问的事前把关作用还须进一步突显,我局将进一步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将法律顾问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环节,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把住重大行政决策主体、权限、程序等关口,推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质增效。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法治嘉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一体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对财政法治建设全面领导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把握方向、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持续夯实财政法治建设责任制基础
党政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本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实行“三责闭环”责任体系,坚持年初签约领责、年中督查评责、年底述法考责。
(三)不断加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财政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坚持在选好用好法治人才方面下功夫、花力气,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人员配置,大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我局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