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嘉定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严格按照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推进嘉定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嘉定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1.规范落实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本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规范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落实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合法性审查等,加大备案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释、改、废工作。
2.推动依法行政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政务公开,推进基层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办学,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教育领域全程网办、“一件事”办理等事项,加强监管数据归集,监管事项目录、检查实施清单“应认尽认”,提升教育执法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培训机构办学、托育机构开办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发挥教育法律咨询中心积极作用,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妥善处理教育领域各项行政事务工作,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瓶颈、难点问题。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为重点,狠抓“五公开”,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注目录专栏,持续更新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提升教育工作透明度。
3.健全教育信用体系。加快建设以师德师风为支撑、教师行为准则为基础、法律法规为保障的教育信用制度。拓宽信用信息应用,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将评价结果运用于民办学校办学、学生考试招生、教师职称评聘、学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失信惩戒。强化对托育、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监管,实时发布“黑白名单”。
4.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根据市教委工作安排,动态调整优化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加强教育政风行风日常监管与专项督导,会同成员单位开展本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督促做好规范教育收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重点围绕收费管理、招生工作等进行聚焦式检查整改,形成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反馈整改的工作闭环。
5.提高教育纠纷处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机构和业务部门合议办理案件工作机制,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突出定性恰当、程序合法、注重时效,依法依规办理各类信访件。拓宽律师(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事项核查、化解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对办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反馈,立足治本推进溯源治理,风险化解前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教育纠纷案件数量。
(二)依法强化行政执法,服务为民净化教育培训市场
1.巩固治理成效。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握工作对象,紧紧围绕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营转非”机构情况、培训收费情况、隐形变异治理情况、材料和人员规范情况、数据信息填报情况、风险防范化解情况“七个看”工作重点,分阶段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在“回头看”工作中,共排查机构224家,未发现违规情况。
2.强化监督管理。区培联办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线索移送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嘉培联办〔2022〕2号),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镇管理责任,完善线索移交和协作机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实施培训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今年,区教育局共移送5件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落实疫情防控。区培联办研究制定《嘉定区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服务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同时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有序推进恢复线下培训服务,截止11月15日,共有279家培训机构已通过实地检查并恢复线下培训服务。同时,对本区已恢复线下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力度,切实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4.加强专项排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培训机构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双排查、双化解”行动,对本区培训机构的经营信息、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覆盖排摸。依托街镇全勤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区培联办围绕疫情防控、预收费监管、隐形变异培训等进行常态化巡查。会同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对17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地督查,提出整改措施并责令立即整改。开展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检查,对39家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项排查。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抓好法律法规在学校落地落实
1.深化依法治校长效机制建设。在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治校的认识,根据市教委《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聚焦建章立制、内部治理结构、依法治校组织领导、依法规范办学、师生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方面,持续推动完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与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依法治校的监督指导作用,巩固创建成效。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成果征集和宣传活动,提升依法治校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2.加强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一校一章程”建设,完善章程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督促学校落实章程和“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制度,及时为区内新开办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发挥办学绩效评估导向与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制知识水平
1.强化理论武装。根据国家、市、区统一部署,实施区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宪法、基本法律、教育部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系统内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岗位学法不断深入。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发挥课堂主渠道、学校主阵地作用,突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师生法治素养。
2.加强干部教师法治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围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组织机关干部、校园长参加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小学法治校长轮训等法治学习。围绕年度教育法治主要工作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重点任务,面向教育系统党政干部、机关行政人员和教师,开展分层分类依法治教专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建立健全新任职干部履职约谈和廉政谈话机制,增强新任职干部法治意识。
3.发挥思政教育关键作用。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在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全面落实《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等国家课程教学,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简称《读本》)区级专题培训,从思想认识、教学教研、师资力量等各方面做好全面准备。发挥区级读本《幸福课程》的育人功能,从社会认同、社会规范层面,引导青少年通过情境化、体验式学习,培养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探索实现普法教育目标和内容的一贯性和连续性,实现中小幼普法教育的贯通。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因教育系统涉及面较广、人员较多,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提高;二是师德师风、政务公开、法制教育等工作还需常抓不懈;三是隐形变异培训查处难,对于此类培训,存在发现难、处置难、安全隐患等问题,将成为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培训市场治理的重点。
三、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领导架构,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争取公安、司法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支持,建立健全教育法治工作网络。
2.加强建章立制。落实2016年区政府修订的《嘉定区各街镇、相关委办局履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职责的意见》,巩固发展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责、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监督的依法治教工作机制。印发《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教育法治工作要点》,从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教、强化法治宣传三个方面,明确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形成上下联动、落实有力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教育法治工作开展。
3.强化考评督查。认真贯彻《嘉定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嘉定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区“三责四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基层学校落实依法治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情况的检查与指导,进一步压实基层法治建设责任。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1.增强领导,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引导全区教育系统广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教育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普法,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继续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区教育系统主要的法治建设任务,推动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继续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探索宣传教育方式,大力弘扬完法精神,增强全市师生宪法意识。
3.完善机制,协同强化行政执法。继续深化“双排查 双化解”行动,依托街镇全勤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完善违法违规培训巡查发现、协商研判、违规查处工作机制,持续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