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同时局党组开展领导述法,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汇报,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和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至今,共开展21次党组中心组法治学习。

(二)成立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区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鲜明用人导向。编制《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修订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组织专题学习,提高法治素养

深化“党建+普法”学习模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机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等内容,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理解,自觉主动地认真地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动力和方法

二、推进落实情况

(一)围绕三项制度,强化区内环境工作法治保障

有序推进三项制度,通过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重大行政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工作体系,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及时进行执法公示。我局切实遵守《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制定了《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时对外公布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信息2023年至今,我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6条、行政许可信息728条移送公安1件;开展法制审核56件,累计召开案审会16次,集体审理案件77个。

2.确保执法过程全纪录。确保我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我局编制《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关于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证件,主动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3.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我局行政执法证持证66人,负责法制审核4人,满足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原则。根据《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度嘉定区“无废细胞”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被列为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被列为我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嘉环发〔2023〕39号),对两项重大行政决策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同时开展了法制审核、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创新监管模式,深耕环境执法“责任田”

1.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制度化。制定《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深耕年”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的任务,压实环境监管的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达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细、收成好、成效长的目标通过“线上+线下”、“现场+非现场”等方式,不断优化水、气、固废、土壤和辐射执法方式。严格监管“两高”企业,推进分类分级执法。2023年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1177批次、3323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880户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6起,罚款金额880.2162万元。截至目前,共启动生态损害磋商赔偿5起,赔偿总金额约为84738076元。

2.积极推行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同时与信用修复工作相结合,对已经完成信用修复的违法企业,恢复其信用评级分数,提升其信用评级等级,2023年,共有4家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纳入信用评级名单。2023年我局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推行差异化监管,通过以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执法,避免对企业的过多打扰而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则提高固定污染源监管等级,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概率。

3.贯彻落实“罚清单符合《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11个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积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营造执法与守法相促进的良好氛围。2023年至今,我局共作出免罚案件6起。

(三)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编制生态环境简报,政策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局官网多渠道发布,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了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的需求,特邀上海大学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专家,编制并印发《环保知识百问百答(2023中英文对照版)》并印刷成册,主动把生态环境新法新规送上门,为企业、群众释疑解惑2023年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千多本。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解读生态环境领域政策。不定期积极组织召开嘉定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工作培训、企业环境管理流程与要点专题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会,解读近期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加强震慑力和影响力。

(四)结合特色活动做好法律知识宣贯工作

组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市涵盖监测管理技术、辐射管理体系和辐射安全、应急管理、损害赔偿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推动干部职工学习新思想、掌握新技能。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法宝日、《环保知识百问百答(2023中英文对照版)》,对群众进行环境领域法律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党组请示报告等制度。法治政府建设为重要契机,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于嘉定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强化层级监督功能。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和工作人员旁听等制度,全面提高应诉能力。

三、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针对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力度,着力提高环保执法威慑力,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环境违法企业“严处罚”。强化执法部门协同,完善联合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配合制度有效落实。

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强化队伍规范化建设、装备现代化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管理制度化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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