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行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2024年,徐行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镇总体部署来科学谋划,始终站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福祉的全局高度,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档升级、创新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

徐行镇坚持贯彻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领学,党委书记带头谈体会,中心组成员交流学习心得,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头雁”“带头人”意识;通过月末大讲堂、调解干部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学思践悟、精准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在“徐行之声”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同时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组织全镇各村(社区)开展专题学习16次。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今年3月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徐行镇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2024年徐行镇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素养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徐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作为考评重要内容。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徐行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将落实法治建设要求与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三)强化履职风险防范,提升科学依法决策执行力

编制公布《徐行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今年制定《徐行镇启秀绿地路灯改造工程方案》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深度参与,强化政府履职法律风险防范。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修订完善徐行镇制度汇编》,明确机关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设置,权责协同、重大问题统筹会商及部门区域协作机制运作流畅。实行司法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点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切实发挥司法所、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参谋”作用,为依法治把好“法律关”,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政府行政执法公信力

徐行镇落实镇层面的执法项目清单,将“下沉事项”与“新划转事项”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结合镇情对常用执法事项每月开展案评,组织执法队员培训12次,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按照《嘉定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证管理等行政执法规范和监督工作。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密切关注、主动发现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绿化市容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置。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落实法律顾问、司法所重法制审核。积极探索跨部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制定《徐行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方案》,对联合执法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部署和落实,强化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能力,避免运动式执法和随意执法。

(五)硬化监督制约,提升政府依法履职约束力

全面接受各项监督,各部门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满意度100%,及时落实反馈检察建议、磋商函等11件。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和执法案卷评查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充分发挥复议应诉监督职能,2024年至今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起,复议诉讼无纠错败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研究制定《2024年徐行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件,依申请公开信息20件,答复率100%。

(六)细化防范举措,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力

镇应急管理中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制定了《关于优化完善徐行镇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共督改安全隐患突出点位86个,完成整改隐患318项,完成率95.56%,配合区级部门立案8起,罚款25.2万元。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督改火灾隐患831项,拆除防盗窗、广告牌429处,拆除面积2572㎡。录入厂房仓库建筑数948幢,单位数1094户。累计核查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154起,处置率100%,查实率40.26%。“安嘉行”政府端使用率30.23%,企业端使用率9.46%,入库隐患整改率84.11%。对农民自建房翻建采取“一房一方案”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七)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构建矛盾化解“新格局”,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一纵四横”大调解网络,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平安办等多个部门力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来自网格巡查、12345热线、110接警、“解纷”一件事平台等渠道收集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通过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三个诉源治理发力点,实现“抓前端,治未病”的基层治理良性格局。通过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进一步织密“调解网”。推动“三所联动”机制向村(社区)层面延伸,通过扩容联动部门、丰富联动内涵、优化联动机制,强化联动调解工作合力聚焦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防控“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徐行镇司法所荣获2024年度上海市诉源治理先进单位。

(八)转化普法成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感染力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提升依法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镇各普法职能部门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关键群体”、青少年成长“关键时期”、社区法治带头人“关键岗位”,推动重点对象学法有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职能部门围绕春运、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税收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国际禁毒日、食品药品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专项行动,精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涵,开展“少年法治说”微普法项目,通过学生演绎身边案,使枯燥的法律深入青少年内心。打造“家门口”法治文化阵地,构建“十分钟法治文化圈”,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普法责任不够明确。司法所作为普法工作的牵头部门,承担统筹、协调、督导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责任,但是在落实过程中,有的部门对自己领域的普法责任不清楚、不明确,缺乏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积极性。

(二)行政执法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行政执法行为存在不规范,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执法过程中重结果轻程序,比较普遍的是办案时间超期、送达不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厘清职责边界,强化工作协调,加强工作监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党委书记牵头挂帅,党政主要领导统筹全局,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法治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集体学习、“月末大讲堂”等方式,带领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深刻理解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日常工作,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专题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基层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党委会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落实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牵头完善农民建房制度,亲自深入企业调研法治营商环境,亲自召集拟订镇级制度汇编和村(社区)管理制度汇编,依法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完成职能职责划分、人员配置等事宜,高标准编制履职事项清单。全年牵头督导检查重点工作10余次,对“三重一大”项目,由党政主要领导事先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规范性文件,邀请法律顾问等专家咨询论证;对牵涉面广、群众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过民主讨论、集体研究决定,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通过定期督导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强化行政效能,积极实施预算评审制度,规范预算支出程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解答公众咨询,回应群众各类关切问题,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党的领导彰显法治权威,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职责”。抓住“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树立以上率下的鲜明导向,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研究破解重大问题,真正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少走弯路,才不会违规犯错。

(二)以法治方式规范依法行政,守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准则”。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将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前置,全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参与村居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核,为基层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三)以良法善治推进社会治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第一防线”。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通过以案释法、以理明法、以剧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法律“九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构建“十分钟法治文化圈”,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构建矛盾化解“新格局”,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一纵四横”大调解网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进一步织密“调解网”。

(四)以审慎监管行政执法优化法治环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保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提升案卷评查质量。加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给权力做“减法”、给民心做“加法”,提升政府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以千方百计培育法治队伍,建强基层法治建设“第一支撑”。加强村居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调解员作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力量,其综合能力直接关系到调解工作的成效。注重调解员法律素养角度出发,围绕调解理念、法律法规、沟通技巧等多方面,定期开展案例剖析、难题会诊等活动,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实操技能。培育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持续播撒“法治种子”,让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在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和法治宣传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手拉手’‘传帮带’服务双结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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