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委党政班子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学习材料,并将学习宣传延伸至下属基层单位同步开展。在此基础上,将学法用法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及观看党风廉政警示片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履职意识。
(二)强化“一把手”法治建设责任意识
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按照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签订的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书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在党政班子会和委务会议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确保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依法公开
针对区委提出“成为法治名片更加闪亮的城区”的目标,切实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各项要求,区农业农村委每年按规定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
二、深化执法改革,推进执法规范
(一)不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
本年度接受了区委依法治区办对我委执法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对提出的整改问题,委领导督办,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力度,聚焦长江禁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重点执法领域,办理了一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5843人次、车辆2129辆次、船艇63艘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7起,罚款245486.1元。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包括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和行政检查事项。通过“信用中国(上海嘉定)”定期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据法定监管职责,结合实际,设计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勘验工作记录》《渔业、农机安全生产现场勘验工作记录》,从告知、现场笔录、采样、证据固定、检查情况分析等方面,固定原始的执法检查记录,并进行电子化保存。为每位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对执法过程中的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每年设置专项预算经费对执法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区农业农村委政策法规科作为本委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部门,负责对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在案件处理意见书、处罚决定、结案等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法制审核。2024年共审核案件46件,其中渔政案件16件,种子、饲料、肥料、农安、农药、兽药、动卫等案件30件。修订执法文书模板,制作非指定道口、渔政案件和农安、农机简易程序专用文书模板。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完善内部审核环节,增加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2024年共审核农药经营、农药广告、兽药经营、动物诊疗、渔业捕捞、水域滩涂养殖、水产种苗生产等许可申请59件。
(三)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
一是梳理执法目录。进一步梳理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行政检查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在做好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直报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等提供信息平台支撑。三是开展随机抽查。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本实现对涉农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事项的全覆盖。开展“一单两库”建设,从计划制定、名单抽取,到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不断加强执法培训力度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2024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农业执法办案调查取证为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和自评自测,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市、区各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轮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知识,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需要,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五)积极参与执法案卷评查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一是以科室交叉查阅案卷并现场点评的方式开展,重点检查案件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及裁量基准。二是积极参加市执法总队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的案卷评查,根据评查指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案卷评查在推动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方面的作用;参与市区两级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查活动,2023年1个案卷荣获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024年选送1个行政处罚案卷。
三、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政策供给
(一)做好普法宣传
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丰收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安全生产日”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充分利用“三农”频道和“嘉定三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
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安法、动物防疫条例、禁渔期管理、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等事项开展普法,使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成为农村尊法守法的“领头雁”、学法用法的“宣传员”,畅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批
依照法律法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各项改革,积极贯彻市级条线相关要求,及时取消、调整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标准化办理平台,行政许可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标准化办理平台。深入推进宠物医院“一业一证”和7个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推广和使用,对2个高频事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和“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实现“线下领导帮办”“线上人工帮办”的新格局,探索“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四、聚焦依法高效履职,提升治理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履行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职责,针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文件,事先征求法律顾问、区政府法制部门以及市级主管部门意见,切实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保障群众权益。5月17日在全委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向机关各科室宣传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平竞争审查内容等,提升规范性文件发文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即将过期的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或建议决定废止、宣布失效、重新发文或延长有效期。截至2024年底,现存有效规范性文件8份。
(二)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做好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规范开展各项具体工作,2024年度我委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1条,主动公开区农业农村委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7件,政协提案答复9件。公开率100%。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程序对当事人进行了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选聘“上海问学律师事务”律师担任本委兼职法律顾问,按年度提交履职报告,防止“顾而不问”的现象发生。按时对委内3名公职律师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依托各自专业特长,通过列席会议、参与研讨、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等形式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我委重大政策法规制定、疑难案件处置、代理诉讼事务、执法培训、重要涉法事务等工作,有效化解法律风险,提高我委依法行政水平。
(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列入年度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程序,并提交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规范决策调整程序,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2024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具有一定成效,但也有一些不足,执法中部门联动不够,宣传培训的覆盖面较小,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委将针对这几个问题,做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加强思想认识和法治建设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的水平,把依法行政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依法行政中突出作风建设,在作风建设中推动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不断促进综合执法能力提升
不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新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的宣贯和培训工作。做好“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上线运行准备工作,对全体办案人员做好执法系统操作培训,下阶段尝试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平台办理,并严格实施全过程记录。
(三)持续加强法治工作协作配合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其他机构的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农业农村委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嘉定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
(四)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在执法大队内部针对新修行的《轻微免罚清单》开展培训,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推进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使用率和正确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进与公安经侦支队、检察院的信息互通,做好两法衔接。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建立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库和检查方案,全面应用“检查码”,实现“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