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至3月26日,上海市审计局对嘉定区开展了2018年至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出具了《嘉定区2018年至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沪审资环报〔2020〕83号)。嘉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根据审计报告有关内容和要求,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坚持举一反三,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部署推进情况
(一)及时研究部署
4月29日接到审计报告后,区政府于5月6日召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会,会上具体明确了审计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间,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本次审计工作为契机,以治本为出发点,从源头上整改,在根本上治理,认真分析问题成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二)分解落实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府就整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时间节点,确定了工作职责。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分管副区长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为本次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人;二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定了《嘉定区2018年至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对审计报告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间表,区审计局负责指导各相关单位有效推进整改。
(三)着力抓好整改
一是制订了《嘉定区2018年至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二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的通知》(嘉农委〔2020〕39号),组织各镇开展全面自查,针对共性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三是开展督促指导,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坚持高标准,确保按时完成整改”的工作指示,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联合行动,对各镇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公告日,审计揭示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整改期间共组织收回各类违规资金591万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3个。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养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华亭镇342.22亩粮田已于6月24日签订新的种植合同,约定到11月底本季作物生产结束后,恢复粮食生产用途,粮田灌溉泵站设施同步恢复使用。江桥镇23.5亩菜田已恢复蔬菜生产功能。区农业农村委和外冈镇将周泾村333亩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列入2020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该项目已于4月10日通过了市级评审,待批复下达后尽快启动建设。施晋村431亩高标准农田已由外冈镇安排相关维修资金,于本季水稻收获后开展维修工作。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徐行镇已于4月上旬完成3个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的清理工作,区绿化市容局已于4月中旬开展了全区固废堆点联合督查。通过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明确备案管理要求,严控临时堆放行为,确保建筑垃圾处置规范、有序、安全。
(三)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资金存在层层转拨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出台《嘉定区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区农业农村委修订《嘉定区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补贴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已于6月19日正式发文,要求各镇2020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由镇财政将涉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补贴申请对象。2021年起将通过区级金库以“一卡通”、国库直接拨付等方式将涉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补贴申请对象,杜绝层层转拨涉农补贴资金和补贴结算方式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再次发生。
2、针对部分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合作社违规多享受补贴的问题,审计期间发现的家庭农场信息不实和申报补贴面积不实的问题已即知即改,多获取的408万涉农补贴资金已上缴区级金库。整改期间我区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整改,多获取的591万补贴资金已上缴区级金库。
对于家庭农场信息不实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修订并下发了《嘉定区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公示公告和社会监督,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范围,落实村级初审推荐、镇级审核认定、区级复核备案的发展认定程序,加强日常监管和年终考核,确保家庭农场信息真实、考核公平、补贴精准。
对于申报补贴面积不实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依据《嘉定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压实各级责任,加强水稻补贴面积申报环节的审核把关力度,并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补贴面积核查工作,确保补贴面积准确。会同各镇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经营。落实“一卡通”和国库直拨管理办法,强化审核把关责任,杜绝申报面积不实、申报主体信息不实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农村公路大中修完成比率未达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交通委会同区财政局计划多方面筹措资金,向农村地区大力倾斜,加大农村公路维修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市级补贴资金支持,督促各镇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逐年提升农村公路维修里程,逐步达到国家和市规定标准。
三、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本次审计,对于我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政策研究和资金管理,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水平,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农村人居环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下阶段,我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规范:
(一)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严格执行各级涉农补贴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好《嘉定区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嘉定区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和《嘉定区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补贴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规范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和发放形式。加强对补贴资金的审核把关,确保农业生产者享受农业补贴和优惠,保障农民权益。
(二)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全面排摸高标准农田设施的后续管理养护情况,严格落实《嘉定区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水价改革工作,做好全区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后续管护维修工作。加强农村道路的管理养护,保障养护资金,规范农村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乡村振兴。
(三)加强长效管理。充分采纳审计建议,吸取审计整改经验教训,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点面结合、条块联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工作指导,逐步建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屡查屡犯现象。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