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7月20日嘉定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郑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嘉定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近一年来,我区的审计工作按照区政府批转的审计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关注资金、项目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注重从体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分析和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积极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2010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区本级财政收入30.6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3.3%,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加上市财政与本区的结算收入30.94亿元,调入预算外资金0.5亿元,减去区财政与街镇财政的结算支出7.55亿元,合计收入54.58亿元。区本级财政支出52.7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9.5%,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区本级财政收支结余0.85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积极调整结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0年,我区积极落实中央和本市各项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企业效益明显回升,财政收入得到较快增长,全区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2%。
——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和维护稳定。区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比上年增长21%;用于“三农”的支出比上年增长46.9%;用于社会稳定的支出比上年增长45.7%。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安排6.5亿元,加大对嘉定新城、轨道交通、国际汽车城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和结构调整;安排1.24亿元,用于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节能减排和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完善体制机制。落实了预算共编、账户统设等5项措施,积极推进乡财县管工作;健全协同理财机制,逐步完善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完成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推广试点和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了政府采购管理。
对上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共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16.7亿元,并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相关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已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第一部分 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内暂存项目未及时清理
截止到2010年底,财政预算内共暂存项目161个,金额4.49亿元。其中零执行项目61个,金额2.62亿元;其中2009年及以前项目75个,金额1.43亿元。
(二)预算外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
区本级财政预算外调整预算支出为72.96亿元,实际支出为65.68亿元,调整后的预算执行率仍为90%。
(三)少数预算单位预算外财政专户出现超支现象
有3个预算单位在动用历年全部结余之后,财政账面仍出现了超支,金额为46.44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已明确对今后年度预算未及时支出的资金,原则上不予结转下年,对超过规定年限的,全部收归财政,同时,继续加大预算单位收入执行和项目支出进度的监控,及时调整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部分街镇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本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共延伸审计了5个一级预算单位和25个二级预算单位,并归集了2010年下半年实施的8个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主要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一)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010年,审计抽查的30个部门预算单位共安排项目预算247项,预算合计10.12亿元,实际支出6.08亿元,平均执行率仅为60.1%。主要原因是部门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安排不够匹配,市拨资金未及时到位等。
(二)预算支出不规范。涉及3个预算单位和1个街镇,金额为182.86万元,主要为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工作经费、奖励费、固定资产购置费,以及部分经费在下属单位列支等。
(三)部分财政性资金未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涉及2个预算单位和1个街镇,金额为2343.84万元,主要为历年结余的和当年市主管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以及私营经济城结余的财政扶持资金等。
(四)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共涉及8个预算单位,金额为3320.6万元,主要表现为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违规向街镇相关部门发放考核奖励费以及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等。
(五)固定资产划转、处置不够及时。涉及3个预算单位,金额为69.13万元。
(六)应收和应付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涉及7个预算单位,其中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合计216.61万元,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金额合计72.91万元,账龄均在8年以上。
对审计提出的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在过程中已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纠正了不规范资金2584.14万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主要开展了对2008年和2009年信息化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等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了以下一些问题:
(一)信息化专项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信息化基础建设不断推进,财政投入不断加大,信息化应用全面展开,建设项目效果较为明显。经审计调查,2008年和2009年,区财政共安排各预算单位信息化专项资金达1.57亿元。但在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重复建设”、“各自为政”现象还存在。一些单位习惯于“自建自用”,造成资金、资源浪费,不利于信息资源共享。二是项目建设专家询价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欠规范。经抽查115个项目,仅有1个聘请了专业监理;在83个已完工项目中,经专家评审的项目仅有5个,符合验收程序规范的项目也只有11个;此外,在延伸调查的6个单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18个项目中,只有6个项目是经相关部门立项审批的;在7个单位83个已完工项目中,还发现有24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三是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不规范。在抽查的115个项目,有2个项目766万元是先拨款建设后编制预算的;有2个项目159.90万元预算超支未报批;有11个已完成项目的67.78万元结余资金被滞留在相关单位中;26个项目资金228.44万元在原区信息委历年结余中列支。
针对上述情况,区审计局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深入推行“集约化”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加强对区级层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等建议,区政府领导已对审计报告作出了批示,区科委正牵头落实具体的改进措施。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2008年和2009年,区镇两级共收取残保金14251.65万元,除部分上交市残联外,区级预算安排残保金支出8595.4万元。审计调查表明,近年来,区、镇两级残联、财政等部门积极落实各项扶残助残政策,残保金征缴总额逐年增加,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逐年加大,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但在本次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截止到2010年2月,全区各类企业欠缴社保残保金1430.85万元;二是各街镇农村残保金征收机构、征收方式不统一,甚至出现了劳务公司自行收取农村残保金,不及时上缴的现象;三是残保金的使用管理不严格。经抽查,有6个街镇年度支出无预算;有5个街镇在残保金中列支的管理费超标准;部分街镇残联资金与其他部门资金混用。另外,还较为普遍的存在资金发放手续不规范现象。四是投入777.7万元,于2007年11月建成的“嘉定区扶残指导服务中心”项目长期闲置,没有发挥预期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区残联已采纳审计意见, 采取措施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并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对街镇残保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在区政府领导的协调下,目前扶残中心项目也已投入使用。
(三)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问题
作为区府2009年度实事工程项目之一,全区共有9个镇37个村的54个村民小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了集中处理,区、镇、村三级资金总投入2654.77万元,受益农户4312户。审计调查表明,该项目得到了大多数农户的认可,大部分项目实施后的水质有了明显提高,为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在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项目后续管理缺乏制度保障,各镇均未制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后续管理的相关制度,特别是维护管理资金来源没有落实;二是项目受益的覆盖面有待提高,截止到审计日,仅有54个村民小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了集中处理,占全区村民小组的2.6%,同时,在已试点的村组中,尚有许多外来人员的生活污水未纳入集中处理范围;三是有2个镇9个村组的污水处理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占项目总数的16.7%,金额为493.41万元。
区新农村办和区环保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订了《关于嘉定区农村村庄改造的指导意见》,同时,统筹兼顾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作与农民宅基地置换规划,以保证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区属企业财务收支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银行贷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涉及2个企业,金额为26.41亿元,主要是企业银行贷款用于以新还旧、动迁房项目建设以及支付职工安置分流费等。
(二)出借资金及部分收入未及时收回。涉及2个企业,金额为5618.52万元,主要用于出借资金给镇级资产公司和房产出租收入未及时收回。
(三)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涉及2个企业及其下属公司,主要是房屋未及时办理登记过户手续、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等。
对于上述问题,相关企业已收回房租收入79.67万元,并落实了催收和续约手续;办理了固定资产入账和项目竣工决算手续;正研究措施,进一步加强融资资金管理。
五、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区重点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
审计重点跟踪了10个项目,主要发现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有2个项目先施工后审批,有2个项目在追加投资、变更建设资金来源时未办理审批手续。二是存在超概算现象。有5个项目存在通过设计变更或签证方式增加造价现象。三是对监理工作的管理不到位。有2个项目聘请监理人员资质不符,监理人员代替总监签字确认技术认定书。
此外,个别校安工程项目存在资金超进度拨付、超拨工程款等问题。
(二)街镇小型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抽查了79个项目的施工招投标和合同签订两个主要环节,发现不少问题:一是未办理立项及报建、备案手续。有70个项目未办理区立项及区报建手续,占89%;全部项目均未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和合同备案手续。二是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采取邀请招标的项目有29个,占抽查项目的37%,直接发包的项目有17个,占抽查项目的22%,人为拆分项目规避市级公开招投标的有15个,占抽查项目的19%。三是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有18个项目合同约定按市场价结算,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结算原则,占抽查项目的23%;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不符的项目有11个,占抽查项目的14%。四是违规转分包、施工资质不合规等现象较为普遍等。有18个项目存在转包现象,其中有11个实际施工单位无相关施工资质。
对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和街镇都十分重视,并采纳审计建议,及时纠正了部分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了项目投资控制。
第二部分 审计建议
一、落实措施,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科学性
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充分开展预算编制前的测算、评估和调研,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财政部门也应加强对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指导,加大审核与监管力度,切实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不断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
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政策调研,不断健全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相关部门要开展持续跟踪监督,并进行绩效考评,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制度,继续规范政府建设项目管理
建议区相关管理部门围绕规范程序、严格管理、控制投资、保证质量等监管目标,继续完善政府建设项目,特别是街镇小型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