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4-09-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2月8日至2014年3月5日,嘉定区审计局对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房管局为区政府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职能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由区房管局本级和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度,区房管局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收支两条线等财经法规的规定,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2013年“扫描费”专项支出预算60万元,在项目预算编报说明中,未细化扫描支出的标准以及相应的具体内容。
(二)区房管局未将区财政局核准的2013年度部门预算批转所属事业单位。
(三)2013年12月底,区住宅发展中心应缴未缴利息收入累计90.01万元;区住宅发展中心 “旧小区综合整治(迎世博600天)”等5个项目结余资金318.5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上述项目均已实施完毕。
(四)2013年,区房管局本部、区住宅发展中心的“住宅材料检测费”等6个专项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预算金额555万元。
(五)区房管局本部编报的2013年度“廉租实物配租房源筹措资金”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金”两个项目,调整后支出预算分别为4979万元和860万元,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无量化指标。执行过程中,“廉租实物配租房源筹措资金”专项支出预算追加了2979万元,未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调整和修订。
(六)2013年,区房管局本部购入电脑、传真机等合计12.13万元,至本次审计之日未入固定资产账;截止2013年12月底,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区房屋信息中心已报废的电脑等46件固定资产,未办理核销手续,合计金额28.05万元;区房管局本部及所属3家事业单位均未执行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
三、审计处理
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区房管局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应加强预算编制及执行,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及时将区财政核准的部门预算批转所属事业单,及时将利息收入、项目结余资金全额缴区财政,及时报批调整预算,对绩效目标和指标量化,及时将账外固定资产入账,报批核销报废的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固定资产。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房管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一是细化了项目预算,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提高了预算执行水平,及时上缴了利息收入、项目结余资金。二是对项目的绩效指标进行了修改。三是已将账外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并及时办理了报废资产核销手续,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实。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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