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2月10日至3月14日,区审计局对嘉定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民政局为区政府管理民政事务的职能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由区民政局本级和6个所属预算单位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度,区民政局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收支两条线等财经法规的规定,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建立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内控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区民政局局本部及所属3个预算单位“救助对象费用”、“支出型贫困”等6个专项预算执行率低于50%。
(二)区民政局本部编报的2013年度“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于2013年1月起实施,实际由于项目配套政策于2013年6月、8月正式出台,导致项目实施延后,且预算未细化。
(三)截至2013年12月31日,区民政局本部账面5年以上长期暂存款未及时清理,1个预算单位应付款64万元已不需支付,未及时清理,2个预算单位应收款60.5万元难以收回。
三、审计处理
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区民政局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加强预算管理,按规定处理难以收回和不需支付的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三是强化内部管理。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