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审计局 陆俊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嘉定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7年,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查问题、防风险、促改革”的总体工作思路,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突出对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公共资金分配与使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绩效等监督,为“科技嘉定、汽车嘉定、教化嘉定、健康嘉定、美丽嘉定”的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从审计情况看,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特点是: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17年财税部门依法加强了收入征管,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目标,同比增长10.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9.6%,同比增长9.3%。
——财政支出的力度不断加大。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2.9%,科技支出比上年增长125.3%,主要用于新兴产业的培育以及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安排的财政存量和新增债券资金,重点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嘉北郊野公园等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
——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加强。2017年教育、医疗等区本级民生占比及支出增幅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6.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同时着力提升公共、社会服务保障水平,区本级社会保障、农林水支出、城市公共安全支出分别比上年增加48.2%、129.9%、11%。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开展本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摸底排查及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梳理,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公务卡结算制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政府专门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一部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重点对区本级和23个一、二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部分区投资项目开展了跟踪、竣工决算审计,归集了4个街镇及3个区管企业2015-2016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共审计了159个单位,并对上述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和延伸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
1.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区财政局编制的区本级决算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730856万元,支出总量2730856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478458万元,支出总量14769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964万元,支出10083万元。与向区人大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在2017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编制中,区财政规范决算编制的程序和内容,但2017年决算草案中未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58234万元,以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使用情况做出说明。
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已在2017年决算中进行说明。
2.预算分配使用和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
2016年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中,有34个部门64个专项预算执行率当年均低于80%,2017年区财政仍参照上年预算数安排上述专项且当年预算执行率仍低于80%。
(2)部分项目预算转指标的时间较晚
2017年,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203600万元,实际分解到项目的可执行指标为1475100万元,未分解到项目的可执行指标为728500万元,占比33%,其中2017年6月-10月仍在转可执行指标的金额合计275500万元,占比12.5%。
(3)个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编制不够准确
2017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年初预算数213万元,调整预算数198万元,实际支出数为9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仅为4.5%。
3.政府采购方面
(1)集中采购方面。抽查了55个批次的政府采购的档案,发现以下问题,一是2017年2个服务类项目投标单位数少于招标数,均中标,缺乏竞争机制;二是部分项目存在网签合同中未写明服务地点,超过规定日期发出中标通知书等情况。
(2)区级单位及街镇政府采购方面。一是4家单位部分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34万元;二是1个街镇工程类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三是3个街镇5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99万元;四是2个街镇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4.专项资金绩效方面
一是有1家单位6个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2家单位54个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跟踪,1家单位开展绩效后评价的资金总量未达到财政要求比例;二是个别街镇未开展绩效前评价,少数街镇实际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资金量未达到区财政的要求;三是6家单位的7个项目未落实后续管理机制、未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资金监管不够完善、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费用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预算编制及执行不够规范
一是15家单位73个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预算金额689万元;二是4家单位存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未及时调整,涉及预算金额448万元;三是6家单位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或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14万元;四是2家单位未将核准的部门预算批转到下属单位。
2. 资金和内部管理不够到位
一是9家单位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653万元;二是6家单位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05万元;三是7家单位咨询费、讲课费等支出未附明细清单,涉及金额284万元;四是6家单位合同管理执行不够到位,涉及金额267万元;五是1家单位拆违业务审核不够严谨,抽查拆违业务档案发现部分确认的违建结构与实际不一致。
3. 资产管理比较薄弱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存在5家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8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4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核销,1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3091万元;二是4家单位车辆及加油卡等管理不规范。
三、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三重一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2个街镇存在 “三重一大”制度未对大额资金的决策金额加以明确、个别规定与上位法不符的情况;二是3个街镇的财政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未见“三重一大”讨论记录。
2.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4个街镇的8个下属单位财政性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镇财政,涉及金额1967万元;二是4个街镇23个预算单位418个专项预算执行率低于80%,其中:零执行项目90个,涉及金额209281万元;三是3个街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超过镇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5%。
3.资金、资产管理比较薄弱。一是1个街镇的2个下属单位违规转让2处集体土地和房屋;二是1个街镇166套动迁安置房长期闲置,1个街镇将39套动迁安置房用于人才租赁房;三是4个街镇的23个单位宕账往来款项未清理,涉及金额274225万元;四是3个街镇存在部分投资效益不佳,对外投资无收益,长期投资未及时清理等问题,涉及金额16347万元;五是4个街镇存在固定资产未执行盘点制度,未及时入账或清理核销,核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1665万元。
4.内部管理不够到位。一是2个街镇下属公司存在套取现金情况,涉及金额259万元;二是1个街镇的下属单位存在挂靠经营的情况;三是3个街镇的7个单位未及时确认租金等收入,涉及金额6371万元;四是3个街镇的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五是4个街镇的14个单位部分费用支出未附明细清单,涉及金额478万元;六是4个街镇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2104万元。
四、区管企业方面
1.“三重一大”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2个企业存在未对重要项目、大额资金的决策金额加以明确,大额资金决策金额设置过高等;二是1个企业决算情况、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未见讨论记录。
2.资金、资产管理比较薄弱。一是1个企业集团内部往来、在建工程项目和动迁房结算款等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9132万元;二是1个企业对外投资5家参控股企业无收益,涉及金额76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2.5%;三是1个企业存在应收未收贷款、贷款利息、租金等不良资产金额合计4268.04万元,合同约定租金、押金及贷款利息合计750.03万元未在财务账面反映,50万元以上贷款户数超标等问题;四是1个企业对公租房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合作代理、整体租赁公租房申请资料不全,个别公租房审核管理不严等问题;五是1个企业存在房产闲置、固定资产未入账、未定期盘点、未及时清理核销等问题,涉及金额598万元。
3.内部管理不够到位。一是2个企业超过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226万元;二是2个企业部分费用支出无明细清单,涉及金额84万元;三是1个企业由于租赁物业清退上的法律纠纷,导致国际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区实施进度滞后。
五、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 本区2015年-2017年土地减量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减量化工作,相关单位积极推进组织实施,成效明显。但审计调查也发现:(1)减量化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部分街镇未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未编制单独计划;部分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已验收项目未及时结算等情况。(2)减量化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存在部分街镇超范围使用、部分专项资金按立项面积一次性拨付、部分企业补偿费支付依据不足、手续不齐全、支付方式不合规等情况。(3)减量化项目复垦工程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未履行招标、合同签订不规范、未经审价支付工程款、项目延期完工等情况。(4)减量化项目后续管理不够到位,存在部分街镇未建立移交制度、大部分项目未经土壤检测、个别已验收项目在复垦土地上又堆放了土方等情况。
2.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单位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嘉定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1)目标任务完成不够到位,存在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滞后、村庄改造、村庄道路目标建设任务未完成等情况。(2)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村庄改造项目尚未实施,但区级财政奖补配套资金已下拨至相关镇等情况。(3)工程及养护管理较为薄弱,存在部分项目未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高于文件规定、施工合同个别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管养机制尚未建立等情况。
3.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1)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1个经适房项目的贷款被违规出借、1个大居的两个地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未按比例配足注册资本金,增加建设成本等情况。(2)部分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到位,存在35套保障性房源被违规出借或改变用途、部分承租人违规享受公共租赁房保障等情况。(3)棚户区改造企业征收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改制企业违规享受低于市场的租金标准。(4)个别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道路建设滞后,导致项目无法交付。
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方面
1.项目建设程序不够到位。一是1个单位3个项目未办理立项手续;二是2个单位7个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招标;三是5个单位11个项目建设程序倒置。
2.项目前期管理控制不严。一是1个单位1个项目因日常管护不到位造成动迁补偿损失;二是1个单位5个项目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三是2个单位2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文件编制不严谨;四是2个单位7个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符合规定;五是2个单位2个项目招标暂估价金额超规定比例;六是1个单位2个项目个别专家未按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评标;七是5个单位19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3.项目中期管理比较薄弱。一是1个单位通过外借挂靠5名二级建造师的方式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将承接的63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总计7748万元进行转包并收取6%-10%不等的管理费;二是3个单位4个项目部分工程发包、分包不合规;三是1个单位1个项目未委托工程质量监理;四是3个单位4个项目施工经理、监理履职控制不严;五是6个单位10个项目延期完工。
4.项目后期管理不够规范。一是2个单位12个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二是1个单位1个项目未办理竣工备案;三是1个单位1个项目竣工验收不够规范;四是2个单位20个项目归档不及时。
七、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起。
对于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边审边改,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相关程序。
第二部分 审计建议
针对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与绩效。一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上年预算执行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严格控制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完善项目绩效追踪检查机制,加大对绩效评价应用力度;三是加强系统性风险防控,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
二、严格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一是各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立项、招投标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二是建立有效的运营与管护机制,明确相关项目建成后监督管理和更新维护主体;三是职能部门应增强建设项目监管合力,紧盯建设过程各个环节,促进建设项目规范运作,提升绩效水平。
三、紧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配套政策和制度;强化土地减量化工作考核机制、发展机制、问责机制;加强对土地减量化等相关专项资金使用,同时对涉及项目的行业加强监管。
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整改落实。一是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基层单位监管力度,对违规套取现金、挂靠经营、工程转包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单位的会计内控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大执行及监督力度;二是落实整改责任,相关主管部门应承担起督促下属单位整改的责任,被审计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
本报告反映的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政府将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嘉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全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