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3月20日至4月25日,区审计局对嘉定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区环保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环保局是区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区环保局本部及下属单位预算编制较合理,并得到了较严格执行,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阳光收入”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建立了《嘉定区环保局内控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发现预算编制未细化、个别专项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一是2017年,区环保局本部基本支出调整预算536.9万元,其中97.38万元无预算编制明细。
二是2017年,监测站“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调整后预算金额180.77万元无预算编制明细。
(二)个别专项预算执行率低
2017年,区环保局本部安排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费专项,调整预算75万元,实际执行9万元,预算执行率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费专项,调整预算250万元,实际执行135万元,预算执行率54%。主要原因是预算的编制存在不确定性。
(三)待报废资产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
区环保局本部 2000年12月至2008年9月购买台式机28台、原值17.84万元,笔记本电脑12台、原值11.41万元,惠普打印机等13台、原值3.09万元,电脑套件2台、原值3.53万元,合计35.87万元固定资产长期宕账未及时处理。
(四)固定资产盘点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016年6月固定资产盘点时,区环保局本部及部分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存在盘盈、盘亏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一是区环保局本部盘盈固定资产共45件,监察支队盘盈固定资产共33件,固废站盘盈固定资产12件。
二是区环保局本部固定资产盘亏80件(金额74.5万元),监察支队固定资产盘亏20件(金额13.83万元),固废站固定资产盘亏17件(金额9.4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区环保局应细化预算明确具体用途;对个别专项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区环保局今后应及时调整预算;对待报废资产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区环保局加强待报废资产的管理,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核销。对固定资产盘点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要求区环保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进行清查登记入账,办理相关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区环保局承诺今后在编制年度预算时,预算编制要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对个别专项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区环保局承诺将在今后的预算执行中,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年度预算。
(三)对于待报废资产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环保局已进行了清理整改。
(四)对于固定资产盘点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区环保局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并报请区财政局,待区财政审批同意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