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4月,嘉定区审计局对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4家单位。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区市场局是区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非独立核算的15家市场监督管理所和1家综合执法大队,及独立核算的嘉定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区食药检中心)和嘉定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区特种所)2家事业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区市场局本部及所属2家事业单位提供的预算编报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当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执行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资产管理等政策法规规定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2017年,区市场局本部及区食药检中心的3个项目,调整后项目支出预算合计143.26万元,实际支出合计96.9万元,每个项目支出执行率都在80%以下。
(二)部分市拨资金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区市场局收到市工商局的联络点工作经费等合计211.42万元,当年联络点工作经费等支出合计105.27万元,收支在往来款中核算;2015年,区食药检中心收到市质监局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抽查款81万元,2017年,从中支出电子天平等专用材料及设备费用17.14万元,收支在结转中核算。
(三)部分财政性资金未缴财政。截至2017年12月底,区市场局对原区食药监局(执法大队)等4家单位2016年并入的资金结余1567.35万元,原区工商局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合计259.44万元,未缴区财政。
(四)个别采购事项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2017年,区市场局的营业执照等证照资料更新项目支出75万元,区特种所购买复印纸支出1.26万元,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五)部分往来款长期宕账未清理。截至2017年12月底,区食药检中心的往来款12.83万元长期宕账未清理。
(六)加油卡宕存金额未分配使用。2017年,区市场局的加油卡(主卡)充值26万元,其中分配到副卡2万元。其他合并单位的加油卡(主卡)均未充值,也未分配到副卡。截至2018年2月底,区市场局及原有关单位的加油卡(主副卡)余额合计127.75万元。
(七)部分库存物品未设台账登记。2017年,区市场局以市工商局拨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项目款,购买630件计12.35万元的联络点慰问品,将其保存在区市场局仓库,未设台账登记。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市场局及所属有关单位,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将市拨资金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将结余资金、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上缴区财政,规范货物、服务项目的采购行为,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及时处理消化加油卡内结存油费,设台账专门登记物品的入库、领用、保管等信息。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及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确保收支结余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于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市场局承诺将加强支出执行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对于部分市拨资金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区市场局及所属有关单位已从2018年起,将市拨资金所有收支纳入了预算管理。
(三)对于部分财政性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区市场局已分别在6月、7月,将结余资金、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额缴区财政。
(四)对于个别采购事项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区市场局承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进行采购。
(五)对于部分往来款长期宕账未清理的问题,区食药检中心已于7月请示区财政,及时作出账务处理。
(六)对于加油卡宕存金额未分配使用的问题,区市场局已对加油卡内的存量余额逐步进行消化。今后对用油量进行测算,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油卡充值。
(七)对于部分库存物品未设台账登记的问题,区市场局已对库存品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严格库存物品的入库、保管、领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