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8-1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2月26日至3月9日,区审计局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团区委属群团组织,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共青团工作目标和任务,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基层团委工作。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团区委预算编制较合理,并得到了较严格执行,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基本遵守“收支两条线”、“阳光收入”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内控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无预算支出、个别项目未按预算批复口径使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支出

2017年,团区委在基本支出中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为0,实际购置办公家具、一体机等5.25万元。

(二)未按预算批复口径使用

团区委“青少年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编制说明中各类制作费合计98万元,实际各类制作费支出155.98万元,未按预算批复口径使用。

(三)未实行政府采购

2017年,团区委“青少年工作经费”专项中各类制作费支出155.98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四)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2017年,团区委在基本支出中购买一批衣柜、茶水柜等办公家具合计4.97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五)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核销 

截至2017年底,团区委有沙发、打印机等金额合计1.09万元,有账无物;有复印件、打印机1.54万元已报废未处置,合计2.63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核销。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无预算支出和未按预算批复口径使用的问题,要求团区委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杜绝无预算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口径使用;对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团区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属于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项目,合并归类进行政府采购;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团区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将上述固定资产入账反映;对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核销的问题,要求团区委及时将报废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核销,做到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团区委一是进一步加强收支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全面规范部门预算;二是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口径执行,切实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杜绝无预算支出。

(二)对个别项目未按预算批复口径使用的问题,团区委一是充分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树立正确的预算管理意识,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的全程监控,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口径使用。

(三)对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团区委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属于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四)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团区委对未及时入账的该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登记等账务处理,目前已全部记入固定资产账。

(五)对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核销的问题,团区委已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账无物和已报废未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销,确保做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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