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教育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8-1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3月12日至4月20日,区审计局对嘉定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主管全区教育工作。2017年部门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区教育局提供的预算编报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当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收支两条线”等政策规定。建立了《嘉定区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的若干规定》等内控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区教育局本部及下属6家单位的54个项目,调整预算金额合计5740.52万元,实际支出合计2489.46万元,每个项目支出执行率均低于80%。

(二)专项资金未按预算用途使用。下属1家单位用于设备添置、课程建设、专家咨询等的专项资金,实际用于空调维修保养、学校开放日活动、购买食堂餐盘等28.8万元,与预算用途不一致。

(三)个别项目未执行分散采购。下属1家单位存在个别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采用3家比选的方式委托实施,未进行分散采购。

(四)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至2017年末,区教育局本部及下属5家单位项目结余资金等654.6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五)部分资产未入账。区教育局本部及下属5家单位3004.79万元设备、系统、挂账在建工程等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下属2家单位9.5万元软件未入无形资产账。

(六)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区教育局本部及下属3家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合计131.18万元。

(七)未及时收取租金。至2017年末,个别下属单位未及时收取房租2.6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执行率较低、未按预算用途使用等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应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实际支出与预算内容相一致;对个别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加强监督管理;对部分往来款项和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及时做好清理清缴工作;对部分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教育局通过加强绩效前评价、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执行进度通报制和项目负责人制等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执行率。

(二)对于专项资金未按预算用途使用的问题。区教育局通过进一步加强培训,要求学校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细化内容执行。

(三)对于个别项目未执行分散采购的问题。区教育局承诺进一步加强培训,帮助相关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督促学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采购。

(四)对于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对资金进行了清算,全部上缴财政。

(五)对于部分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区教育局及下属各单位均已根据规定补记资产。

(六)对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教育局及下属单位已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并根据资金性质予以收回或上缴财政。

(七)对于未及时收取租金的问题。区教育局承诺将做好房租催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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