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9年2月至4月,嘉定区审计局对嘉定区体育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审计了所属4个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体育局是嘉定区政府下属的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嘉定区体育场(以下简称体育场)、嘉定区市民健身中心(以下简称健身中心)、嘉定区体育训练中心(以下简称训练中心)、嘉定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度,体育局及所属4个事业单位提供的预算编报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能基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政策法规规定。建立了《嘉定区体育局预算业务控制制度(试行)》《嘉定区体育局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制度(试行)》等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会计核算能遵守相关财经法规规定,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固定资产未执行定期盘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未执行定期盘点制度。2018年,体育局及所属4个事业单位均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体育局本部存在固定资产未编号、未贴标签等现象。
(二)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截至2019年3月底,体育场及训练中心等单位的固定资产4.38万元、存货8.08万元计12.46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卡片及存货库存记录账。
(三)个别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无填报日期。2018年,健身中心负责实施的市民健身中心(区体育馆)灯光系统维修工程项目,施工方中标价46.12万元,该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无填报日期,无法对签订施工合同时限进行控制。
(四)部分合同要素不全。2018年,体育局与上海每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2018全民健身日嘉定区活动等13个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合计89.96万元,健身中心负责实施的市民健身中心(区体育馆)灯光系统维修工程、体育场实施的嘉定足球训练基地维修改造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合计52.44万元,上述购买服务和工程项目合同均无签订时间;嘉定足球训练基地维修改造工程等3个监理项目,合同金额合计6.32万元,所签合同无履约时间;体育局2018年“嘉定体育”微信公众号推广服务等12个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合计142.44万元,既无签订日期也无法人签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体育局及所属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物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清查盘点,进一步规范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内部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体育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