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嘉定区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日期:2020-06-15

2020年,嘉定区的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区委区政府和审计署决策部署,贯彻“六稳”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认真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按照“查问题、防风险、提绩效、促改革”的工作思路,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上述目标,2020年嘉定区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

   一是深化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紧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关注金融领域突出风险、政府债务化解情况等,加大对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揭示力度。以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为重点,开展垃圾分类与处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根据审计署和上海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跟踪审计,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配合上海市审计局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等情况,推动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开展三本预算审计和8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落实预算压减情况、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情况、政府采购绩效和公平性等。对绿化养护资金、城市道路养护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卫生系统信息化项目资金等开展专项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根据审计署和上海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地方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关注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和执行税收政策情况,促进规范征管权力运行。

三是加大国有企业审计力度。以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对2个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投资变化情况、经营发展情况、重大决策情况、资产质量情况等内容,促进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紧扣经济责任,突出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和违法违纪问题的揭示力度。对4个委办局、2个街镇、2个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五是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大对卫生、教育、养老、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开展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各类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根据上海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六是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为目标,对2个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

七是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实施情况开展4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关注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投资绩效等环节,督促建设主体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提高投资绩效。

八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配合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区纪委中央八项规定检查及举报案件的协查工作和相关单位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同时,在年度工作中,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部门有新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将及时调整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2020年,区审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消除监督盲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上海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优化审计资源配置,避免交叉重复,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有效运用内部审计成果,形成审计监督合力,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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