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9年3月至6月,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对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污水公司)负责建设的污泥处理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5年6月,区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立项。2016年3月,区建管委、区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概算总投资1.12亿元。2016年11月,区建管委、区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调整,项目总投资概算调整为1.17亿元。
根据大众污水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9年2月28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1148.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10166.71万元,其他费用981.52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8930.4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9221.57万元,其他费用980.85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272.01万元(抵扣)。
审计结果表明,大众污水公司提供的该项目相关财务、工程结算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财务收支和资金运作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建设资金和财务管理不到位。将与该项目无关的费用0.68万元列入建设成本,将用于生产运营损耗的备品备件233.60万元列入固定资产,项目资金存款利息收入4.74万元未按规定抵扣建设成本,银行专户手续费0.28万元未计入建设成本。
(二)招标投标工作不合规。招标代理单位对个别项目招标文件中,缺失关键性条款。
(三)施工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与实际到位人数不符,部分工程监理日志、监理资料缺少相关人员签字。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部分建设资金和财务管理问题,要求大众污水公司予以调整,并作相应会计处理;对招标投标工作不合规问题,要求大众污水公司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施工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大众污水公司加强对施工监理等服务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约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承包单位多报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要求大众污水公司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工作。
具体整改结果由大众污水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