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0-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区政府批转的区2020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嘉定区审计局于2020年4月7日至4月30日,对嘉定区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区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区融媒体中心是区委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整合嘉定报社、嘉定区广播电视台、嘉定区新闻宣传与互联网信息中心的“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职能。区财政局批复区融媒体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1732.5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区融媒体中心预算编制比较合理,并得到较严格执行,提供的决算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当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项目经费与公用经费混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19年,区融媒体中心(原区广播电视台)“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整改测评项目”预算64.67万元;“节目社会效益评估”预算18.5万元。上述项目预算编制说明未具体量化相关数据指标。

(二)部分项目经费与公用经费混用。2019年,区融媒体中心应在公用经费中支出的宣传品及制作,实际分别在“融媒体中心整体布置”“节目包装费”项目中支出,合计23.11万元;应在“融媒体中心整体布置”项目中支出的标识制作9.53万元、在“技术维护费”项目中支出的消防维护保养费用1万元,实际均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部分项目间总额调剂使用未经审批。2019年,区融媒体中心(原区广播电视台)应在“广播电视专业设备”列支的相机12台,金额3.13万元,实际在技术维护费项目中列支。

(四)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且未执行盘点制度。2019年,区融媒体中心购入笔记本电脑、防潮机等合计1.3万元,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原区广播电视台购入电视专用设备和购买ups电源设备,未将相关设备的施工和安装费计入固定资产,合计金额1.52万元。2019年,区融媒体中心未执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区融媒体中心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并落实到具体预算内容;对部分项目经费与公用经费混用的问题,要求区融媒体中心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项目资金;对部分项目间总额调剂使用未经审批的问题,要求区融媒体中心及时办理调剂审批手续;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且未执行盘点制度的问题,要求区融媒体中心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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