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0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定区审计局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24日,对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地区办)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区地区办是区政府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1户,区财政局批复区地区办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4672.8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地区办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地区办建立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2020年,区地区办“学习交流活动差旅费”、“社区自治项目扶持经费”、“睦邻系列活动”、“社区建设资料印刷及宣传费”及“居委会规范化建设项目”等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合计857万元,没有具体量化数据,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二)部分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不到位

2020年,区地区办基本支出中“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手续费”、“劳务费”等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不到位。

(三)项目经费与公用经费混用

2020年6月,区地区办在全勤网格评价工作项目经费中列支了应由公用经费列支的微信公众号开发运营费13万元。

(四)固定资产未严格执行盘点制度

截至2020年末,区地区办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为112.03万元,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五)部分费用支出未附明细清单

2020年6月及12月,区地区办下拨嘉定镇街道、真新街道睦邻活动经费共计50万元,未附具体活动方案、明细清单等材料。

(六)未对社区工作经费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

2020年,区地区办合计下拨社区自治项目扶持资金426.8万元。部分社区资金执行率偏低,账面宕存大量结余资金。区地区办未对扶持资金的使用开展跟踪检查及绩效评估。

(七)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目标未完成

2018年至2020年,区地区办共对12家社区居委会进行规范化建设,未完成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目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区地区办今后加强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对部分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地区办今后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支出应及时调整预算;对项目经费与公用经费混用的问题,要求区地区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固定资产未执行盘点制度的问题,要求区地区办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对部分费用支出未附明细清单的问题,要求区地区办加强对报销费用的审核,确保支出费用内容细化、清单齐全;对未对社区工作经费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的问题,要求区地区办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分配资金;对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目标未完成的问题,要求区地区办加快对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改造的推进力度,对已启动改造的居委会加强跟踪指导。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地区办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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