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09-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定区审计局于2021年2月23日至4月2日,对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以下简称嘉定公安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嘉定公安分局是区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预防、防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嘉定公安分局内设政治处、指挥处等21个职能部门,下设嘉城派出所、叶城派出所等20个基层派出所。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包含本级一(嘉定公安分局)、本级二(犬管办、武警)、本级三(区委政法委),共三个部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嘉定公安分局提供的预算编报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能基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建立了《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嘉定公安分局关于合同审计及决算审计的实施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0年,嘉定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工作经费等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涉及预算金额合计727.90万元。

(二)历年结余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截至2020年底,嘉定公安分局账面宕有以前年度预算外基本支出、市拨居住证采集费等历年结余65.76万元,年限超过2年,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三)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2020年,嘉定公安分局在编制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的同时,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不细化

嘉定公安分局“智能视频监控及市域卡口”等9个项目的支出绩效目标,存在申报的项目总目标与年度阶段性目标表述一致、绩效目标格式化相仿,未按项目明确设定准确化、具体化、定量化的绩效目标。

(五)未建立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制度

2020年,嘉定公安分局预算安排8个项目的运维经费500万元,截至审计日,该单位尚未就信息化项目的运维建立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

(六)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抽查发现嘉定公安分局部分车辆资产在资产系统内登记的存放地点与实际使用单位不一致,共涉及车辆39辆。

二是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划转。截至2020年底,嘉定公安分局资产账上仍宕有原消防支队(2019年转制,与公安脱钩)的固定资产,共计3310项,资产原值合计1342.58万元,未及时划转。

三是资产报废会计核算不规范。2020年,嘉定公安分局报废固定资产657.31万元,账面处理上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原值、累计盈余,计提的累计折旧未作相应冲减。

(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0年12月底,嘉定公安分局账上宕有3年以上往来款项52.53万元,未及时清理。

(八)食堂账户未作销户处理

老嘉定公安分局食堂2012年开始停止运行,截至2020年底,该食堂银行存款账户尚未销户,存款余额为0.1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历年结余未及时上缴区财政的问题,要求嘉定公安分局科学编制项目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并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区财政;对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问题,要求嘉定公安分局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确保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采购需求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衔接;对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不细化的问题,要求嘉定公安分局申报项目时应按规定设置明确、具体、合理的定量化绩效目标;对未建立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制度的问题,要求嘉定公安分局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完善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嘉定公安分局加强车辆资产的使用及管理,及时划转原消防支队资产,规范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及核算,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食堂账户未作销户处理的问题,要求嘉定公安分局按规定及时对长期宕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加强单位银行帐户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嘉定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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