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医保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09-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定区审计局于2021年3月23日至4月23日,对嘉定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区医保局是区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市民医疗互助帮困等区级配套资金预算、筹集及使用管理工作。区财政局批复区医保局2020年支出预算合计7308.9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医保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医保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符合要求。2020年,区医保局双一流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80万元,编制项目预算有双一流待调减经费。

(二)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020年,区医保局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信息安全等保项目调整预算金额73.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8.4%。

(三)事后绩效评价不充分,未达到预期绩效评价目的。审计抽查区医保局和区医保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发现项目事后绩效自评价均无“主要绩效”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方面的描述,自评均为优秀,未对项目绩效进行全面评价。

(四)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2020年,区医保局机房改造工程涉及部分设备等,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五)部分合同的签订不够规范。1.部分合同未验收或项目未完成已全额付款。2.部分合同条款要素不全。3.部分合同未约定预留质保金。

(六)市民医疗帮困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1.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数据掌握不全。2.部分参保审核证明材料不完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要求区医保局应科学编制项目预算;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对事后绩效评价不充分,未达到预期绩效评价目的的问题,要求区医保局应按要求对绩效目标尽量细化量化,充分应用自评结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反映;对部分合同的签订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合同签订管理,确保合同基本要素齐全;对市民医疗帮困资金方面的问题,要求区医保局督促区医保中心进一步健全医疗互助帮困人员信息资料库、规范参保申请审核操作程序。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医保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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