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嘉定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日期:2021-12-21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审计局对区本级2019-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围绕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度、机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总体管理情况,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合理性、方式的规范性等方面开展, 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政府购买服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2014年财政部等三部门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2017年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我区逐步推开,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逐步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区政府购买服务有如下特点: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逐年上升。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与我区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总体相适应。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类型逐渐增多。区财政建立和落实嘉定区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等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实施目录包括五个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如公共教育、养老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如社区建设、法律援助;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如行业规划、行业调查;技术性服务,如科研和技术推广、会计审计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如项目评审、后勤管理。

三是管理监督逐步加强。近年来,我区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审批流程,初步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项目执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编制服务台账。项目承接单位存在未编制承接单位服务台账,以方案、成果等代替承接单位服务台账等情况

2.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合同签订无日期、无具体违约责任、赔偿条款,签订内容错误等情况

3.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精细化程度还需提高。主要体现在各购买主体对绩效目标、指标值的设定,绩效自评等方面。

三、审计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协调机制,指定牵头管理部门,明确部门间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规范。应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同时各部门应在现有指导性目录框架内,对具体服务项目进行归类,编制本部门实施目录,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机制的完善。

三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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