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28

——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副局长  刘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嘉定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新发展阶段审计工作职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更好服务和保障嘉定改革发展大局。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勠力同心、攻坚突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区“十四五”开局良好。

——政策措施积极有力,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对经济增长的持续影响以及一次性非税收入高基数等不利因素,全区采取各项措施积极组织收入,进一步发挥区域产业政策的导向性作用,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03.72亿元,实现了5.8%的增长。

——民生保障持续加大,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2021年,区本级十一大类民生支出达168.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其中:卫生健康支出20.01亿元,较上年增长15.4%;住房保障支出8.13亿元,较上年增长13.8%。区本级继续保障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事业发展所需,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相继出台了《嘉定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引》《嘉定区土地储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从规范预算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储备专项资金来源和资金管理流程等方面推进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强化了财政资金风险防范能力。

——审计整改力度逐步加大,整改效果明显提升。针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专门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专题会和联合督查会,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出台《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和部署机制,推动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和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闭环。截至报告日,2020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上缴财政资金3.48亿元,制定完善财政管理、内控管理等规章制度12项。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本级决算草案编制、财政预算管理、转移支付、政府性债务管理等内容。

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37亿元,支出240.37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166.21亿元,支出163.21亿元,结余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6亿元,支出1.31亿元,结余0.4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三本预算”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全部分解下达

2021年,上级下达至本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尚有540.45万元未及时分解下达。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个别项目编制不够精准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等项目支出,实际上述支出由处置僵尸企业律师费、改制人员费用、审计费用等构成。

(三)部分代管资金未及时清理

有5个预算单位合计2459.65万元资金滞留财政代管专户两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全覆盖审计情况

对7个预算部门及14家所属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部分审计事项利用大数据实现了全区一、二级300余个预算单位的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同时保障部门事业稳步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细

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涉及6家单位25个项目。二是预算编制不准确或依据不充分,涉及4家单位9个项目。

在全覆盖审计中发现,一是部分项目因预算编报论证不充分或不具备实施条件导致项目大幅调减,有17家单位23个项目调减幅度在70%以上,年初预算合计1336.89万元,最终预算合计151.04万元。二是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有14家单位19个项目近两年调整率均在50%以上。

(二)预算执行率偏低

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8家单位39个专项预算执行率低于80%,涉及预算金额5869.7万元。

在全覆盖审计中发现,13家单位的1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10%,调整预算合计2098.57万元,实际执行合计2.28万元。其中8家单位的9个项目是年中追加项目,涉及调整预算合计1028.87万元,实际执行合计0.99万元。

(三)部分单位非税收入管理未形成闭环

7家单位合计137.51万元非税收入开票半年后仍未跟踪了解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及状态。审计指出后,3家单位已整改。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

4家单位存在合同无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合同签订时间早于采购审批时间等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是绩效跟踪监控管理不到位,有16家单位40个项目存在绩效跟踪完成时间延迟和跟踪指标值未反映实际完成进度的情况。二是绩效自评价质量不高,有13家单位40个项目存在未填报实际完成值和偏差原因分析以及未按实际完成值进行评分的情况。三是同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差异性较大,有12家单位6个项目存在总体目标设定不一致和三级指标设置差异较大的情况。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一)促进就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2020、2021两年,我区共安排促进就业、人才发展资金合计4.2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专项资金为我区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就业政策受益面较低。两年内,本区户籍的特殊人员就业、创业补贴零发放;长期失业青年社会保险补贴仅有6家用人单位申请取得。

2.部分人员重复享受租房补贴。有3人同期入住人才公寓和享受租房补贴。

3.部分创新资助资金提前拨付。两年内,“国家级、市级高层次人才创新资助资金”中期拨付中有6人未满足拨付时间要求,涉及金额96万元。

4.市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资金未落实街镇配套。两年内,拨付资金379.5万元,其中应由镇级拨付金额140.85万元,实际执行仍由区财政承担。

(二)养老服务机构运行审计情况

2020、2021两年,我区共安排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资金合计4577.6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养老机构入住率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截至2021年末,全区32家养老机构的平均入住率为50.6%,其中有2家养老院自2019年以来,入住率皆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其中1家养老院,2021年度入住率计划目标为80%,实际仅为16.05%。

(三)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2020、2021两年,市、区、镇三级财政在“两个示范村”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五个方面13个专项投入资金合计18.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深入实施宜居的“美丽家园”工程,持续建设高质量的绿色田园,努力打造富裕富足的幸福乐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用途不规范,用于村庄改造新项目的建设。如批量新购太阳能路灯、大面积的墙面白化等,未用于对已完工的村庄改造工程项目的后续管护和维修,涉及金额112.36万元。

2.部分镇新建农村公厕的规划选址、建设数量、服务人数和半径等内容和标准主要由村主导,村自主建设或镇、村两级共同建设,未统一归口至镇主管部门。

3.个别镇未落实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奖补资金,未按照区、镇两级比例8:2进行财政资金配套。

4.个别村未将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的信息,及时录入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部分集体资产的管理缺乏有效监督。

(四)河道综合整治审计情况

2020、2021两年,我区共安排河道综合整治资金合计42.2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能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河道管理、水利设施和积水点改造,提升智慧管养水平,不断提升水环境品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个别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有2个小区居民存在私接污水管道、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的情况,部分楼栋雨污水管道连接处及雨水通道内有大量污水污物。

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对环城河步道贯通维修改造工程、京沪高铁(嘉定段)绿色廊道工程等6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审批手续不齐全。个别项目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前期项目手续。

2.概算编制不精确。个别项目存在漏项、工程量及单价差异较大等问题。

3.设计工作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设计方案未按相关规定编制。

4.招投标不够规范。个别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存在工程量清单子目重复编制,多个工程量清单中子目数量差异较大。个别项目弱电工程未纳入总包招标范围招标。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我们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2021年,开展了3家区属国有企业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项目存在未响应招标公告、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竣工,采购流程不规范、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2.对外借款存在偿债风险。2家企业对外出借资金1899万元,到期未收回,存在偿债风险。

3.房产租赁不规范。存在部分出租物业资产信息登记不准确、不完整,个别公有物业出租未纳入公开招租平台管理,部分房产租赁价格偏低等情况。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2家企业往来款长期宕账未清理,涉及金额1760.77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7个部门预算执行及全覆盖审计中,对相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账务处理不及时。9家单位存在房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资产未及时入账的情况。5家单位部分固定资产账务核销不及时。

2.资产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固定资产未盘点或盘点不规范;1家单位账面资产未移交、存货账实不符;2家单位固定资产、往来款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08.78万元。

3.资金清理不及时。7家单位往来款长期宕账未清理,涉及金额3084.79万元;4家单位结余资金或利息收入未及时清理上缴,涉及金额1504.99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1年,对1个镇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镇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管理方面。存在未经审批将林地用作施工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未备案,土地复垦后未及时耕种,耕地闲置未耕种等情况。

2.河道巡查方面。存在部分巡河记录未真实反映发现的问题,部分村级河长未做到每周一次巡河、巡河时间较短或长时间未结束等情况。

3.垃圾处置方面。存在湿垃圾处置设备配套设施滞后导致设备闲置、收运垃圾合同签订未响应招标文件、建筑垃圾清运外包费用的结算方式不合理等情况。

4.环境监管方面。2家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未开启,1家企业长期未对废气进行检测,1家企业未及时对危废进行处置且危废管理台账缺失。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资源保障能力。一是要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清理各类沉淀资金,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二是要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一般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要继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约束,压减一般性开支,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细度,强化预算执行分析调整,确保预算支出规范有序;三是要加强以绩效为导向的支出效能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信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民生资金及项目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二是要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管和风险防控,强化项目推进全过程监管及综合协调,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三是要结合深化改革要求,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本报告反映的是嘉定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本报告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分别出具单项审计报告,对重要审计情况已及时上报区政府。区政府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纠正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嘉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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