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3-0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2月至3月,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对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区退役军人局下属上海市嘉定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革命烈士陵园(以下简称烈士陵园)、上海市嘉定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以下简称区军休所)等3家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退役军人局区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退役军人局本部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8994.4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退役军人局2022年预算编报真实、完整,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国库单一账户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建立了《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精细。2022年,烈士陵园有4个专项名称雷同未予整合,金额合计68.5万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有1个专项调整预算122万元,预算金额无明确依据。

(二)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烈士陵园在专项中列支打印机维修等基本支出合计4.09万元,未对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进行合理划分。

(三)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区退役军人局账上有待报废资产8.75万元未及时清理。

(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有3个新增项目77.89万元,绩效目标未申报;有21个项目7297.19万元,绩效跟踪未能有效落实。经审计指出后,区退役军人局及下属单位已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历年拨付的专项资金宕存街镇。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历年下拨各街镇专项资金未使用,金额合计196.9万元。

(六)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区军休所宕存历年结余经费25.3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经审计指出后,区军休所已将宕存资金全部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精细的问题,要求区退役军人局及下属单位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区退役军人局及下属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确需调剂的应履行调剂审批手续;对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区退役军人局及时清理待报废资产,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要求区退役军人局及下属单位应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对历年拨付的专项资金宕存街镇的问题,要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督促各街镇按规定使用下拨的专项资金,对确不需使用的专项资金,按原渠道收回并上缴财政;对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区军休所及时清理,将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退役军人局向社会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