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4-0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42月至3月,审计局对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涉及区应急局及下属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以下简称监察大队)3家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应急局区政府下属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应急局本部2023年财政支出预算3308.6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应急局预算编报真实、完整,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国库单一账户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建立了《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及清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一是将区应急局直接履职事项作为第三方机构服务内容。二是未将对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质量考核内容予以细化。三是第三方机构退出机制条件设立不合理。

内部装修项目预算未纳入机管局维修项目。执法大队在综合行政执法装备专项经费中支出大队内部装修款合计52.23万元,上述项目属于协同理财项目,未纳入机管局年度维修项目。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15个专项绩效跟踪未填报跟踪期实际完成情况,且绩效评价自评分均为满分1个新增预算项目未进行绩效管理。

应急管理指挥系统未记入无形资产。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价值144.21万元直接记入业务活动费用,未确认无形资产。

政府采购项目主体与预算编制主体不一致。区应急局与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采购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测量侦测、执法过程装备合计159.88万元,预算编制主体为区应急局执法大队。

部分涉爆粉尘企业整改不彻底。2023年区应急局对区30家涉爆粉尘企业开展安全指导专项检查,有9家企业涉爆粉尘隐患涉及内容与上年度检查结果相同。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不够完善的问题,要求区应急加强审核,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对内部装修项目预算未纳入机管局维修项目的问题,要求区应急督促下属单位规范预算安排流程,推进预算编制规范化管理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要求区应急加强绩效管理,切实做好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价工作对应急管理指挥系统未记入无形资产的问题,要求应急局加强会计核算,及时确认无形资产,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对政府采购项目主体与预算编制主体不一致的问题,要求应急局规范预算管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主体与预算编制主体的一致性部分涉爆粉尘企业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要求应急局加强整改闭环管理,加大对屡次违规企业的执法力度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应急局向社会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