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定区审计局于2025年3月17日至4月16日,对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委)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农委是区政府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8户,区财政局批复区农委2024年财政支出预算43636.2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农委2024年预算编报真实、完整,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同时,区农委建立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
2024年农技中心安排培训经费21.6万元,实际支出6.72万元。
(二)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
1.2024年区农委本部及下属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宕有历年财政结余资金合计35.84万元。
2.2024年,疫控中心所属梅山猪场育种基地开具出库单金额合计28.93万元,截至2025年3月底,未收取销售款。
(三)个别项目未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执法大队2024年安排渔业资源增值放流专项资金项目,未对放流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并科学安排预算。
(四)个别固定资产长期未入账。
截至2025年4月底,疫控中心所属梅山猪场育种基地建设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
(五)未建立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补助方式。
2024年,水产站关于观赏龟庭院养殖补贴等补助项目未见相关的资金分配方案,未明确资金的补助方式。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农委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农委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