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定区审计局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30日,对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级机关工作党委)202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级机关工作党委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以及上级对党的建设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订区级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级机关党的工作以及领导区级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工作等。区财政局批复2025年区级机关工作党委调整后预算支出合计43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9万元,项目支出27.1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级机关工作党委提供的预算编报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内控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未见固定资产盘点记录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2025年,区级机关工作党委“活动经费”项目预算23万元,未见具体量化数据,工作谋划不够精细。
(二)个别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抽查发现,2025年度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共签订4份合同,但未建立明确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也未明确比价金额等标准。
(三)未见固定资产盘点记录。截至2025年底,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为8.17万元。审查发现,2025年度区级机关工作党委未见固定资产盘点记录。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问题,要求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个别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未见固定资产盘点记录问题,要求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