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苑鼎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嘉定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情况
7月2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9月3日,区政府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部署和推进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在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部署协调下,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将就事论事抓好具体问题的“当下改”,与建章立制的“长久立”相结合。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对审计整改的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所有整改任务取得实效。区审计局明确整改要求与标准,建立审计整改总台账,加强业务指导,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措施精准落地。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5日,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33个问题168个具体整改事项,现已完成整改。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落实整改,通过收回资金、调整账务及加快拨付等整改问题金额2.9亿元,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9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物仓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对闲置资产入仓制度未全面落实的问题,已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盘点制度,截至2025年10月,有13个单位397件闲置资产存入公物仓。
(2)对实体公物仓数据未纳入公物仓信息系统的问题,使用的119件资产已于2025年6月纳入公物仓信息系统管理。
2.关于非税收入执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对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入库的问题,2024年以前执收的2笔非税收入90.55万元、房屋出租收益58万元均已上缴国库。
(2)对部分应作废非税票据未及时在系统中作废处理的问题,11家单位对非税票据入库情况进行重新核对,并对重复开具的57笔非税收入票据在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
3.关于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区本级2025年专项债金额合计12.3亿元,已确定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金额合计7.15亿元,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覆盖率扩大到58%。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及调整不科学精准的问题
(1)对部分单位项目预算预测不科学的问题,20家单位2025年度已优化了预算编制流程,建立预算项目日常监督机制,动态跟踪预算执行,对无法执行项目及时完成预算调整。
(2)对部分单位预算调整预测不精准的问题,12家单位已对于确实不能执行的项目进行预算调整;13家单位已明确将在合理编制预算的基础上,做好问题跟踪,及时对预算进行优化调整。
2.关于个别单位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2026年全部收支已纳入预算管理。
3.关于预算资金管控不严格的问题
(1)对存量资金上缴不及时的问题,19家单位已完成全面核算清理工作,存量资金1797.07万元已上缴财政。
(2)对资金拨付脱离预算管理的问题,2家单位已分别收回出借的200万资金,将往来款中的培训费结余7.03万元上缴财政。
(3)对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家单位已制定并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支出标准;2家单位已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规范财政资金的拨付;5家单位已完善审批流程,确保了支付环节的正确性与合规性。
4.关于部分单位专项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的问题,7家单位对绩效指标进行了重新梳理与优化,突出工作重点,完善了同类二级指标的构成与指标值; 10家单位对问题指标进行了修正,确保了各项指标之间逻辑清晰、对应一致。
5. 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1)对合同签订程序倒置的问题,2家单位已完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合同前置审批;4家单位落实工作机制,规范合同签订程序。
(2)对合同条款明显缺漏的问题,3家单位已通过线下合同对网签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补充;11家单位明确了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具体事项。
6. 关于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3家单位已修订出台相关办法,明确监管对象、监管流程等;3家单位已通过强化合同履约监管效能,加强项目验收管控,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项目招投标环节管控不严格的问题,5个项目涉及的4家单位分别通过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监督,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招投标环节的规范有序。
(2)对项目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个项目涉及的3个责任单位补签了相关合同;个别项目责任单位制定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签订管理工作;个别项目责任单位加强了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和监控;3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已加强监管,严格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3)对多计竣工结算和决算费用,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4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已加强对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对多计的651.98万元予以调整,个别项目责任单位已收回工程款及结余资金218.91万元。
2.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三资”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区级层面已出台《嘉定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工作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3个镇102家镇级全资、控股集体企业以及45份土地、房屋合同已全部纳入“三资”平台监管;已拆除、处置的8437.33万元资产,已在 “三资”平台上清理完毕。
(2)对部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个别村已修订《基层集体单位重大事项备案(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租赁审批程序。
(3)对资产和土地资源的合同签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级及3个街镇已完善全流程合同审批工作机制;5个街镇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管,规范了合同签订流程;2个地块征地补偿现已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10处房屋、4处土地出租价已做调整,4份合同标的已经完成公开转让,个别集体企业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4)对个别停车场、为民餐厅内控不严的问题,个别村已修订完善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及方案,停车费以先付后用原则进行收取,并建立专人负责制;个别村为民餐厅已建立《租赁管理审核制度》,明确收费管理流程,举一反三、消除隐患。
3.关于城市维护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工作协同不到位,部分区管公路多头养护的问题,区职能部门和城发集团已排摸全区区管公路多头养护底数,经区重大项目例会研究,明确全区公路保洁工作由城发集团统筹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2)对镇级自来水厂未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的问题。6家供水企业拖欠的污水处理费5542.11万元已全部缴纳。
(3)对养护单位考核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的问题,已加强对考核评分复核工作,并落实对养护单位巡查频次的考核;已对污水泵站的运行制定考核细则。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物业资产租赁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2家企业已摸清并梳理租赁情况,通过出台《不动产租金收缴工作规范指引》,实现动态跟踪信息化管理,提升租赁管理精细化水平。
(2)对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个别下属公司已制定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合理确定权重,做好限价工作,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3)对收入确认不及时的问题,2家企业历年已将收益1359.48万元、历年污泥处置补贴5364.30万元等长期挂往来账,及时确认收入。
2.关于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系统管理及使用存在欠缺的问题,已通过完善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制定信息化建设目标、搭建信息化功能模块等方式,提升了信息系统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2)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8家单位信息化项目及软件已记入无形资产,涉及金额合计654.67万元;2家单位的工程项目及设备已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合计4759.31万元;2家单位6处房产已签订房屋交接书,实现资产盘活;2家单位的水产养殖产品已补录资产,库存猪管理系统已升级,规范生物资产管理。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部分工程渣土消纳脱离监管的问题,个别镇已压实各方责任、规范审批流程,与区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联动。
(2)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个镇6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管道缺陷已修复,且已落实养护机制。
(3)对部分土地减量化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 2个镇2021年前已立项未实施或拟撤销的35个减量化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个别镇18个2018-2021年立项的尚未完成验收的土地减量化项目,目前已验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区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各部门深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提升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嘉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