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6年4月至5月,区审计局对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人社局是区级预算主管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由局本部和10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区人社局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5年,区人社局、嘉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区劳动监察大队)、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人才中心)共计6个专项的预算执行率低于50%;区人社局、嘉定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医保中心)共计2个专项的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区人社局、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区就促中心)的部分专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涉及金额302万元。
(二)区人社局的部分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涉及金额43.49万元;区医保中心部分闲置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未清理。
(三)截至2015年底,区人社局及区农保中心合计162.51万元的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
(四)2015年,区人才中心的3个专项未与下属单位签订合同,涉及金额154.55万元;区农保中心以现金方式支付征地养老服务点工作经费7.4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专项预算管理及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人社局并督促有关单位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对个别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人社局并督促区医保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做到账实相符;对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的问题,要求区人社局并督促区农保中心应查明宕账原因,并进行及时清理;对个别购买服务未签订合同的问题,要求区人社局督促区人才中心签订合同协议,约定双方需履行的服务内容;对现金支付工作经费的问题,要求区人社局督促区农保中心以转账方式支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部分专项预算管理及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区人社局及下属单位承诺今后将科学编制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进一步精准制定预算,动态调整当年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并做到专款专用。
(二)对于个别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人社局已在审计期间及时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区医保中心承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盘点清查,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
(三)对于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的问题,区人社局及下属单位承诺于今年尽快拟定清理方案,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
(四)对于个别购买服务未签订合同的问题,区人才中心已按有关规定与下属单位订立合同,约定双方需履行的服务内容;对现金支付工作经费的问题,区农保中心已积极整改,今后将采取转账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