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6年3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土储中心)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土储中心为区级预算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为区土储中心本部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区土储中心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拨付及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未细化具体用途。2015年,区土储中心年初预算中安排土地征收管理专项经费45万元,未细化具体用途。
(二)服务类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区土储中心2015年度的咨询、可研、测绘等服务类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一般公共预算未细化具体用途的问题,要求区土储中心加强预算编制,细化支出用途;对服务类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问题,要求区土储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将服务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计划。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征收管理专项经费未细化具体用途的问题,区土储中心在编制2016年财政预算时,已将项目细化责任落实到各个科室,明确细化后再上报区财政。今后,区土储中心将根据区财政的要求,落实细化责任,做到项目细化全覆盖;对于服务类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问题,区土储中心已于2016年8月底前对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进行梳理,将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部门预算,编制2017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报区财政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