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发布日期:2015-10-10

2009年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嘉定区相应出台了《嘉定区促进文化信息产业若干意见》。发展文化产业对丰富社会主义文化、增强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本文将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数据资料,对嘉定区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全面掌握区域内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不足之处,为修订相关产业发展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一、嘉定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文化产业总体情况分析

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来看,2013年嘉定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7509家(本文分析数据为经普含注册型单位数据),从业人数共88851人,营业收入总额598.2亿元,营业利润总额4.4亿元。其中“四上”文化企业5709家,从业人员74771人,营业收入总额516.3亿元,营业利润总额3.4亿元。

从分所有制来看,嘉定区文化及相关产业主要分为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三种,其中内资企业占据了主体地位,占97.5 %。从分地域来看,嘉定工业区因其集聚效应,虽然法人单位数在各街镇里并非最多,但其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集聚效应得到了充分体现,优质知名企业大量集聚,企业营收能力远超其他街镇,工业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营业收入占总量的31.7%,利润占总量的44.3%。从文化及相关产业内部的各行业来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装用设备生产对营业利润总额的贡献较大。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的利润占整体文化及相关产业利润总和的43.8%

 ()文化产业结构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下文统称为分类标准),文化产业被划分为10个大类,50个中类,120个小类。据初步分析,上海市嘉定区文化产业具体形态分布情况如下:

1. 所有制结构:

1  三经普嘉定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分所有制情况

1)内资企业单位数量占据主体地位。

2013年,全区文化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325家,占比97.5%;港澳台投资企业82家,占比1.1%;外商投资企业102家,占比1.4%。在内资企业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总数最多,共6417家,占内资企业总量的87.6%。从企业数量上看,私营企业成为嘉定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

2)私营企业吸纳就业能力领先。

2013年,全区文化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期末从业人数72837人,占比2.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从业人数6467人,占比7.3%;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数9547人,占比10.7%。具体来看,内资企业中的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有限股份公司)吸纳从业人数共62803人,占总量的70.7%。私营企业在文化产业中吸纳了大量社会从业人员。

综上,无论在是在单位数方面还是吸收就业能力方面,均呈现私营企业成为嘉定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最主要力量。

1   嘉定区文化产业单位分所有制情况

注册类型

单位数

从业人数
(人)

营业收入
(百万元)

营业利润
(百万元)

内资

7325

72837

40997.2

469.0

国有企业

47

790

45.1

0.4

集体企业

51

625

126.3

-8.0

股份合作企业

8

80

10.2

16.0

集体联营企业

2

8

4.7

0.0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9

6341

5014.5

145.5

股份有限公司

12

1531

843.1

-0.2

私营独资企业

451

2577

5156.8

-1.4

私营合伙企业

42

584

117.6

3.0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6417

56848

27714.7

270.9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5

2794

1866.0

0.4

其他企业

71

659

98.1

42.4

港澳台投资

82

6467

4493.8

10.2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10

1378

431.1

-3.5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

13

460

123.1

17.9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57

4621

3939.1

-3.8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8

0.6

-0.5

外商投资

102

9547

14330.4

-42.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7

3138

9229.1

-28.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9

1569

929.7

-5.7

外资企业

74

4571

4069.1

-8.1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269

102.6

-0.5

总计

7509

88851

59821.4

436.7

  2.分区域结构

    从分区域情况来看,嘉定区文化产业呈现如下区域特点:

 1)从单位总量看:南翔镇地区单位数量优势明显。截止2013年底,全区文化企业法人单位中,南翔镇企业数量有较大优势,共有2935家,占比39.1%;其次,嘉定工业区企业数量为890家,占比11.9%;其余各街镇均占总量的5%-10%左右。总体来说,各街镇文化产业企业数量有一定差距,分布相对不均衡。

2嘉定区文化产业单位分地区情况

地区

单位数

从业人数(人)

营业收入

(百万元)

营业利润

(百万元)

单位利润

(百万元)

新成路街道

165

961

700.2

7.5

0.05

真新街道

290

1730

609.6

17.0

0.06

菊园新区管委

408

5554

2007.9

0.2

0.00

嘉定镇街道

273

2498

783.6

9.5

0.03

南翔镇

2935

28714

14175.3

83.9

0.03

安亭镇

748

9784

6689.6

105.2

0.14

马陆镇

742

11899

7456.6

1.6

0.00

徐行镇

308

5418

2571.1

12.3

0.04

华亭镇

52

664

141.4

5.6

0.11

外冈镇

250

3513

1394.9

5.3

0.02

江桥镇

448

6872

4313.7

-5.1

-0.01

嘉定工业区

890

11244

18977.5

193.5

0.22

总计

7509

88851

59821.4

436.7

2)从吸纳就业人数来看:南翔镇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从业人数最多,为28714人,其次为马陆镇,11899人,第三为嘉定工业区11244人,其余各街镇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从业人数均未达到一万人。

3.行业结构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两大类。2013年,嘉定区全区共有7509个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其中3325个单位从事文化产品的生产,占比43.0%4284个单位从事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占比57.0%。文化产品生产的从业人数为32737人,文化相关产品的从业人数为56114人,为文化产品生产从业人数的1.7倍。

在文化产品的生产包括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其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中占据主要地位,法人单位数为2264家、从业人数22779人,都排在各类文化产品生产中的首位。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在单位数、从业人数两方面都居其次,但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差距较大,共有370个法人单位,3542位从业人员。

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包括: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三类都有一千以上的单位数和一万以上的从业人数。其中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单位1078个,文化用品的生产单位1250个,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单位1956个。

3  嘉定区文化产业单位分行业情况

行业类型

单位数

从业人数
(人)

营业收入
(百万元)

营业利润
(百万元)

文化产品的生产

3225

32737

14170.2

289.0

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37

320

91.5

10.5

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25

363

195.8

-3.5

文化艺术服务

239

2436

351.2

1.8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

62

1590

850.0

73.6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2264

22779

10589.1

191.1

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228

1707

357.6

11.6

工艺美术品的生产

370

3542

1735.0

3.9

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

4284

56114

45651.2

147.7

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

1078

13853

6651.8

45.3

文化用品的生产

1250

24892

25144.1

5.8

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1956

17369

13855.4

96.7

总计

7509

88851

59821.4

436.7

    (三)文化产业经济效益分析

    1. 不同所有制

从企业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来看不同所有制结构的文化企业经济效益呈现较大区别:2013年,全区内资企业营业收入总额410亿元,营业利润总额4.7亿元,占营业利润总额的107.4%(因外商投资的营业利润总额为负,故超过100%);其中,私营企业营业利润总额2.7亿元,占营业利润总额的62.5%,成为提高文化产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力量;港澳台投资企业营业收入总额44.9亿元,营业利润总额0.1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总额的7.5%、营业利润总额的2.3%;外商投资企业虽然营业收入总额高达143.3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总量的24.0%,但是营业利润总额出现负值。

2. 不同地域

从营业利润来看,嘉定工业区的营业利润最多,为193.5百万元,其次为安亭镇1.05百万元。江桥镇文化产业的经营情况较差,营业利润总额为-5.1百万元。从单位利润产出来看也是工业区和安亭的企业质量较高,分别为0.220.14百万元。具体见表2

3. 不同行业

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第一层分类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两部分。第二层根据管理需要和文化生产活动的自身特点分为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10个大类。

文化产品生产的营业收入为141.7亿元,文化相关产品的营业收入为456.5亿元,为前者的3.2倍。但文化产品生产的营业利润2.89亿元,明显高于文化相关产品生产的营业利润1.5亿元。2013年嘉定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营业利润总额为4.4亿元,文化产品生产占66.1%,文化相关产品生产则占33.9%。可见文化相关产品生产的成本或费用过高,效益明显小于文化产品生产。

5  嘉定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分行业效益

在文化产品的生产包括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其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中占据主要地位,从单位数(2264户)、从业人数(22779人)、营业收入(10589.1百万元)、营业利润(191.1百万元)四个方面来看,都排在各类文化产品生产中的首位。单位数占文化产品生产单位总数的70.2%,营业利润占文化产品生产营业利润总额的66.1%。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在单位数、从业人数、营业收入三方面都居其次,但营业利润仅390万元,远低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1.9亿元。反观营业利润为0.7百万元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其营业利润占文化产品生产利润总额的25.5%,而单位数仅有62家,从业人数仅1590人。可以看出,以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信息通讯技术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科技和创意、设计等无形资产,与文化产业相融合,使现代文化产业渐渐有别于实物生产为主的传统文化产业。

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包括: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文化相关产品生产的营业收入总额为456.5亿元,其中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占比14.6%,文化用品的生产占比55.1%,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占比30.3%。文化相关产品生产的营业利润总额为1.5亿元,其结构与营业收入差别较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占比30.7%,文化用品的生产占比3.9%,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占比65.4%。文化用品生产的经济效益较低,文化专用设备生产的效益较高。

二、嘉定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一)所有制结构不合理

外资企业比重较小。2013年,全区文化企业法人单位中,港澳台投资企业82家,占比1.1%;外商投资企业102家,占比1.4%。嘉定区文化产业企业中外资比重仅占2.5%,比重明显不足。

外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2013年嘉定区外资文化及相关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43.3亿元,占到总营业收入的24.0%,但营业利润为负值。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营业利润为-28.3百万元、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营业利润为-5.7百万元、外资企业的营业利润为-8.1百万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利润为-0.5百万元。

(二)区域结构不平衡

企业数量区域分布不平衡:从企业数量分布来看,最多的是南翔镇,达2935家,最少的华亭镇,仅为52家,这受各街镇发展规划有着较大的影响。

企业质量分布差异较大:这里我们通过计算企业主营利润率来简单估算企业质量,通过计算,近一半的街镇文化及相关产业利润率不足1.0%。真新街道、安亭镇等街镇的文化产业企业质量相对较高。

(三)行业结构盈利能力差异较大

传统行业与新兴行业之间差距较大。从行业赢利能力来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兴的、与科技关联度高、专业性强的文化产业行业与传统的文化用品生产行业之间的差距较为明显。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营业利润为1.9亿元,与之相对的,传统的文化用品生产企业的营业利润仅为580万元。
附录:

三经普嘉定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行业情况

类别

单位数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

(百万元)

营业利

(百万元)

第一部分    文化产品的生产

一、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37

320

91.5

10.5

   (一)新闻服务

0.0

0.0

   (二)出版服务

2

69

6.6

9.6

   (三)发行服务

35

251

84.9

0.9

二、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25

363

195.8

-3.5

   (一)广播电视服务

2

77

24.1

0.0

   (二)电影和影视录音服务

23

286

171.7

-3.5

三、文化艺术服务

239

2436

351.2

1.8

   (一)文艺创作与表演服务

20

107

45.8

0.6

   (二)图书馆与档案馆服务

3

114

0.0

0.0

   (三)文化遗产保护服务

5

67

0.2

0.0

   (四)群众文化服务

13

212

0.7

0.0

   (五)文化研究和社团服务

49

401

0.0

0.0

   (六)文化艺术培训服务

42

656

33.0

1.2

   (七)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107

879

271.4

0.0

四、文化信息传输服务

62

1590

850.0

73.6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

44

833

320.2

73.3

   (二)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

9

550

399.7

4.0

   (三)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9

207

130.1

-3.7

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2264

22779

10589.1

191.1

   (一)广告服务

1147

9170

4596.2

157.8

   (二)文化软件服务

195

3415

2969.1

24.0

   (三)建筑设计服务

127

2443

719.9

1.4

   (四)专业设计服务

795

7751

2303.8

7.9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228

1707

357.6

11.6

   (一)景区游览服务

4

209

176.6

9.4

   (二)娱乐休闲服务

189

1339

150.9

1.8

   (三)摄影扩印服务

35

159

30.2

0.3

七、工艺美术品的生产

370

3542

1735.0

3.9

   (一)工艺美术品的制造

88

1759

889.6

0.3

   (二)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

2

9

13.9

0.0

(三)工艺美术品的销售

280

1774

831.4

3.6

第二部分   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

八、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

1078

13853

6651.8

45.3

   (一)版权服务

35

251

70.2

1.1

   (二)印刷复制服务

246

5713

2157.1

40.6

   (三)文化经纪代理服务

0.0

0.0

   (四)文化贸易代理与拍卖服务

51

284

488.8

16.6

   (五)文化出租服务

5

20

5.5

0.2

   (六)会展服务

443

4309

2269.6

6.0

   (七)其他文化辅助生产

298

3276

1660.5

-19.3

九、文化用品的生产

1250

24892

25144.1

5.8

   (一)办公用品的制造

26

1301

399.5

0.2

   (二)乐器的制造

16

470

103.0

-5.8

   (三)玩具的制造

20

2673

1706.7

-3.5

   (四)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的制造

7

672

387.2

0.7

   (五)视听设备的制造

17

877

349.4

0.8

   (六)焰火、鞭炮产品的制造

0.0

0.0

   (七)文化用纸的制造

27

845

316.2

-1.2

   (八)文化用油墨颜料的制造

39

1227

1470.2

14.5

   (九)文化用化学品的制造

2

40

20.4

0.5

   (十)其他文化用品的制造

174

11016

14780.6

-16.1

   (十一)文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

425

2429

2200.7

4.1

   (十二)文化用家电的销售

204

1572

2317.5

5.3

   (十三)其他文化用品的销售

293

1770

1092.8

6.4

十、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1956

17369

13855.4

96.7

    (一)印刷专用设备的制造

39

1445

701.3

-3.5

    (二)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制造

6

310

202.8

-2.6

    (三)其他文化专用设备的制造

9

572

179.7

-7.6

    (四)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批发

104

1036

4431.2

9.6

    (五)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

1798

14006

8340.3

100.7

总计

7509

88851

59821.4

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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