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定区街镇教育工作考核指标

发布时间:2017-04-30 00:00:00 【字体:

  一、加强组织领导(5分)
  1.教育改革和发展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有明确的年度工作安排。(2分)
  2.落实《嘉定区各街镇、委办局履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职责的意见》,街镇建立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教委和联席会议在协调和开展相关工作中的作用。(3分)
  二、履行法定职责(60分)
  1.按照区域人口变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入学(园)需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年度入学(园)需求。扎实推进街镇“十三五”规划内公建配套及改扩建项目建设。(12分)
  2.加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联盟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推动区域内教育均衡优质发展。(6分)
  3.落实人才强教政策,注重镇级优秀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弘扬先进,营造氛围。配合做好区域内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工作。不随意借用学校教职工。(10分)
  4.加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严把招生入学关,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平稳。加强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管理。(民办随迁子女小学违规收费扣1分;违规招生扣5分)(10分)
  5.加强区域内学前教育管理,幼儿园及看护点班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严把随迁子女凭证入园关,提高新生入园持证率。加大对辖区内民办三级园和看护点日常监管力度。看护点关停工作有成效。(无新增非法办学点,查实一个扣5分)(10分)
  6.落实校园安全措施,扎实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交通、乱设摊、网吧),实现文明城区创建目标,提升学校周边区域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无群访或越级上访情况。(8分)
  7.做好区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爱心暑托班工作和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好区域内语言文字工作。(5分)
  三、确保经费投入和规范使用(20分)
  1.街镇承担部分的教育经费财政拨款高于街镇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通过计提科教兴镇基金虚列教育经费财政拨款扣2分)(4分)
  2.按规定完成本街镇新增教育资源及维修类项目建设。加强对维修类项目的建设管理,规范程序,确保质量,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区域内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如期保质交付使用。(8分)
  3.按规定落实并下拨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民办三级幼儿园及看护点教育经费,0-3岁早教指导经费,经费配套到位、使用到位、监管到位。(资金结余大于相关项目经费总量的50%以上扣2分;配套经费不到位扣2分)(5分)
  4.按规定落实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业余教育经费,经费配套到位、使用到位、监管到位。(配套经费不到位扣2分)(3分)
  四、加强成人和社区教育(15分)
  1、做好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镇、示范街镇创建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定期召开街镇层面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工作会议。举办第十三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季。(5分)
  2、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加强对村居委老年人学习点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推进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提高市民网上学习注册率和学习率。(4分)
  3、加强成人学校(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街镇成人学校(社区学校)日常管理与绩效工资发放。(3分)
  4、规范区域内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做好辖区内非法教育培训机构的排摸、整治工作。(3分)
  五、特色工作奖
  街镇在履行教育职责、推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过程中,形成成效显著、有创新意义、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每项加1分。

嘉定区教育局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