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府办发〔2010〕17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总工会、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关于《嘉定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3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区总工会、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关于《嘉定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嘉定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市的主战略,加快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经嘉定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倡议,区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嘉定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国家和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有关组织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嘉定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服务世博、提升技能、促进就业”为主题,岗位建功服务世博,切磋比拼提升技能,围绕产业促进就业,加快培养符合嘉定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技能人才,选拔一批服务世博岗位的技术能手,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技能、重视技能的热潮,并推动区内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建立嘉定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见附件),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动、综合指导与管理。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具体筹备和协调工作。(本届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

区总工会和区残联牵头负责竞赛的协调、宣传发动和报名等工作,区人社局牵头负责选手培训、竞赛组织和鉴定等工作,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宣传发动和督促报名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特点,协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选手报名、制定预赛方案,组织选手参赛。其它团体参赛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参赛对象

1、本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人员,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凡在报名参加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项目中,参赛选手的职业资格一般不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一个等级;对于工龄满五年,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较高的选手,经单位推荐,个人报名,其职业资格不得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两个等级。在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参照相关规定认定。

四、竞赛职业及等级

项目1: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2: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3: 钳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4: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5: 数控铣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6: 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7: 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8: 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9: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0: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1: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2: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3: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4:丝网花编织(表演、合格者不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项目15:摄影(表演、合格者不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项目16:插花(表演、合格者不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竞赛形式

(一)竞赛分职工组和学生组,设团体及个人奖。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以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中高等职业院校等为单位,根据竞赛活动统一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并组成代表队,社会人员按户口所在地报名,大型企业可单独组队参加,职工组每个项目派3-6名选手参加,学生组每个项目派6名选手参加,大赛由区竞赛活动办公室依靠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及个人通过预赛选拔,组队参加职工组的比赛,中高等职业院校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学生组的比赛。

六、竞赛时间

4月:宣传发动

5月—6月:预赛阶段和参赛申报

7月—9月:选手培训阶段

9月—10月:决赛阶段

七、竞赛申报

各参赛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竞赛的预赛工作并组队参加决赛,组队参赛选手名单上报区竞赛活动办公室。

八、奖励办法

(一)设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给予一次性奖励,若符合有关条件,则授予“嘉定区技术岗位能手”称号。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则同时授予“嘉定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第一名的女性,授予“嘉定区巾帼岗位能手”称号。

(二)竞赛项目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竞赛成绩及格者将获得与竞赛级别相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的晋升,按《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导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团体奖。以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和大型企业、院校等单位为团体,分职工组和学生组,累计所有个人得分,计算团体总分,根据成绩高低,颁发金、银奖。

(四)设优秀组织奖。对在组织发动和管理工作中特别优秀的参赛单位授予“嘉定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九、竞赛组织

(一)组委会从4月21 日起将有关竞赛事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其中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项目,考核内容请查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中关于职业鉴定的有关内容。

(二)竞赛决赛的考评员、督考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操作技能竞赛场地和考核项目须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定。

(三)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其命题、组卷、阅卷评分和成绩汇总均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四)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证书办理依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相关程序操作。

 

附件:嘉定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

  

上海市嘉定区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嘉定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

组  长:徐  斌(副区长)

夏以群(副区长)

副组长:金伟荣(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  技(区人社局局长)

毛长红(区教育局局长)

赵晓波(区府办副主任)

沈  燕(区府办副主任)

成  员:龚  英(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建平(区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

吴顺民(区人社局副局长)

俞勇彪(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枫(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娥(区妇联副主席)

徐  磊(团区委副书记)

周坚钢(区工商联副主席)

周  健(区科委副主任)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龚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人:徐增琦、赵晔虹、管卫红  联系电话:59928867、59532512、69992036   电子信箱:zhaoyehong@jiading.gov.cn   传  真:399115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