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2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最高分值

具体内容

备注

基础指标与分值(最高为120分)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上海市标准积分

120分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120分。

以人社局出具的标准积分通知单为准

持《上海市居住证》未达积分标准分值或持灵活就业证明

100分

1、年龄:父母一方年龄35岁以下30分,每增加一岁,积分减扣1分;

2、教育背景:父母一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90分;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积80分;大学学历,积60分;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高中及以下,积30分;

3、社保:按规定按月缴纳,每满1月积0.2分;如持上海市灵活就业证的,则自首次登记日起满3年积9分,每增加半年加1分。

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教育背景以毕业及学位证书原件为准;社保以人社局出具为准;本栏3项均可以父母一方最高得分纳入计算

加分指标与分值(最高为80分)

自购房

60分

购有安亭镇域内房产1年及以内积50分,每增加半年,再加1分。

以房产证为准

租房

40分

合法租住房屋满一年,积30分,每增加半年,再加1分。

以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

表彰奖励

30分

父母双方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本市政府、部、委、办、局等表彰奖励的,积30分;获区级的,积20分;获镇级的,积10分。

以原件为准,同一人同级表彰不作累计。

原就读校(园)

20分

1、本区合法规范校(园)就读的,积20分;

2、本区以外规范校(园)就读的,积15分。

以毕业校(园)证明为准

减分指标与分值

材料作假


每例扣减100分


违法犯罪


父母如有行政拘留、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20分。

以公安系统核实为准

注:1、监护人在登记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2、监护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凡不交或逾时提供的均不得积分;3、因疫情造成的社保缺失按上级规定处理。4、同分不能同进时首看购房年限、社保缴纳月数,次看租房年限、社保缴纳月数,再看父母一方、双方最高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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