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镇关于2019年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使用的有关意见
发布日期:2019-06-25

为持续推进我镇2019年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调动各村、社区整治工作积极性,现就支持、保障南翔镇2019年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方面涉及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 支持资金范围

    镇级层面设立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以及整治属地单位为促进整治工作其他相关方面资金。

  2. 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

    严格将专项资金用于2019年部署的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二)专项报批

    整治属地单位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在用足镇级资金政策后,为推进整治使用的附属设施相关资金、修砌围墙相关资金,必需提前申报至镇村居社会管理办公室,再经镇资金审批有关程序通过后,发放使用。

    (三)严格审计

    由镇引入第三方机构,每月对整治属地单位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标准、要求审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调整。

  3. 主要内容

    (一)整治“以奖代补”实施标准

    由于2019年全镇重点整治对象为存量违建,整治中有部分违法建筑整治目标调整为“整改”(需符合区级层面有关要求,具体由镇拆违办验收),则“以奖代补”标准按照“拆除”、“整改”区分实施。

    1.对于拆除的违法建筑:以拆除的违法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根据工作量不同,拆除砖混、钢混结构违法建筑奖励250元/平方米,拆除钢结构违法建筑奖励200元/平方米,拆除简易彩钢大棚及其他违法建筑奖励100元/平方米。

    2.对于部分拆除、部分保留的违法建筑:拆除部分补贴需报镇村居办、拆违办同意后,按拆除违建的奖补政策执行。

    (二)其他

    1.关于违建面积和整改面积确认。以各属地单位和拆违部门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

    2.关于租房补贴、搬场费(超出标准部分)、重型机械搬场费(超出标准部分)等。原则上不得申报费用,有特殊原因确需补贴的,由整治属地单位自行列支。

    3.关于村级集体资产违法建筑整治补贴。由涉及集体资产违建的整治属地单位与镇村居社会管理办公室签订拆违协议,专项资金转入村集体资产。

    4.关于整治产生建筑垃圾处置。原则上由属地单位自行处置,有特殊原因需协调处置的,报镇村居社会管理办公室流转处置。

  4.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

     进一步规范对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使用,认真对待审计要求和相关工作,切实担负起资金使用、审计的责任。

    (二)强化程序操作

     按照本意见中的有关报批要求,严格依照程序上报处置,并做到申报及时、发放合规。

    (三)强化审计纪律

     镇有关部门加大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审计工作的督导,镇纪委全程参与审计执行监督,确保对资金使用把关到位。

         

                     南翔镇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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