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菊管[2019]124号
菊园新区各直属公司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操作办法
发布日期:2019-11-28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各直属公司财务管理,防范公司财务风险,保护集体资产的运行安全,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和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管理要求,现对各直属公司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操作办法做进一步规范说明。

一、采购计划的编制

各直属公司采购项目应当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年初各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项目,研究编制采购计划(附件1)。采购计划应具体说明采购项目的意图、技术质量及规格要求,资金来源等,并将采购计划上报至新区采购办备案。涉及年中无计划的采购,则必须先完成追加计划后方可实施采购。

二、组织架构

各直属公司各自成立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各公司管理班子组成。领导小组履行货物及服务采购的相关供应商、代理商选择和确认工作,同时负责对采购项目技术质量及规格型号的验收工作。

新区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直属公司的采购领导小组开展采购工作。

三、采购方式与审批

(一)30万元以下且属于电子集市的货物和服务

各直属公司采购货物和服务涉及电子集市采购目录范畴的(附件3),由新区财政每年提供相关商户名单,各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可在名单中择优选择。(附件4)

(二)30万元以下且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和服务

各直属公司采购货物和服务涉及集市采购目录以外的,由各直属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可自行择优采购。其中货物类采购可参照新区《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目录外商品购买的通知》中的推荐商户执行(附件5)。

特别说明:部分货物若经比价后发现,电子集市采购目录范畴内的相关商户的报价高于附件5中的推荐商户,各直属公司亦可在推荐商户范围中实施采购。

(三)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

各直属公司需填制采购审批表报新区采购办审核确认(附件2),同时报新区党工委审批方可进行采购。审批通过后,各直属公司采购领导小组需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最终确定具体的供应商。

其中:文化公司所涉及的文化广告服务,可在年初已审定中标入围的文化资源库内进行择优选择,同步做好库内三方比价后,无需再针对具体项目进行招投标手续。

四、资金审批

采购流程全部完成后,进入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各公司按照《直属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资料归档

各直属公司应将当年度内的相关采购项目的全过程资料整理归档并保存,以备核查。(包括:公司“三重一大”会议资料、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资料、商户投标报价资料、合同文本资料等)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各直属公司涉及的原有相关合同待执行到期后按本办法执行。

各直属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

1.菊园新区直属公司采购计划表.pdf


2.菊园新区直属公司采购审批表(30万元以上).pdf

3.2019-2020集市采购目录.pdf

4.菊园新区政府采购企业名录.pdf

5.推荐商户采购列表.pdf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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