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国资委[2020]31号
关于提请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0-06-19

区委、区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本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我委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于2020年4月29 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19日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参照市里发文方式,现提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至相关单位。

特此请示。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19〕56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立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社区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管理服务职责,健全管理服务体制,着力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着力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完成我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项移交街镇和相关机构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中央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由街镇和相关机构统一提供相应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2.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开展社会救助服务;

3.集中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提供查询、调阅等服务;

4.帮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事务;

5.帮助死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待遇;

6.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参与社区治理;

7.建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康复等有关为老服务;

8.组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人事档案移交接收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的国有企业范围为:工商注册地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纳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档案局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处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定相关操作办法,指导协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集中接收和管理工作。

根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不同情况,分类移交人事档案。

1.对2019年12月31日(含)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目前健在或2016年1月1日(含)后死亡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实行集中接收和管理服务;

2.对2015年12月31日(含)前死亡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区档案馆管理;

3.2021年1月1起,每年度移交的档案范围为:国有企业将上年度12月31日(含)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健在和死亡5年内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集中移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死亡五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区档案馆管理;

4.由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领导人员以及原涉密部门人员的人事档案,暂不移交。

人事档案交接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文据(交接文据见附件1)。人事档案移交后,各接收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便捷化和档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提供便利的查询、调阅等服务。

(二)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要转入其经常居住地所属街镇和居(村)党组织。

1.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街镇和居(村)党组织密切街接,跟进做好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和有关服务工作。

2.街镇和居(村)党组织要加强与国有企业的联系对接,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引导退休人员参与社区治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退休人员信息台账

1.国有企业要将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按照户籍所在街镇分类汇编,形成人员名册(《嘉定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名册》见附件2),送交户籍所在街镇。同时,国有企业要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方式的调整以书面方式告知退休人员(告知单见附件3);

2.各街镇要加强与国有企业的对接,及时建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管理服务联系卡(见附件4),建立相应的管理服务台账制度。

(四)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国有企业是统筹外费用处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对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逐项清理、分类处理。国有企业要研究制订处理方案,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

(五)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功能

各街镇要根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做好相关工作的有序衔接,确保此项工作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要充分利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党建服务中心等窗口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居(村)作用,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服务。要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多方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各项医疗、健康养老等社会化服务,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4月底前)

1.开展调查摸底。对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情况、统筹外费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梳理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制订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10月)

1.宣传发动培训。召开工作推进会,落实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

2.梳理名册档案。国有企业开展退休人员的信息采集,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所有信息,整理退休人员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做到真实、清楚、客观,并建立分类名册;

3.梳理统筹外费用等问题。国有企业将企业发放的统筹外费用情况、历史遗留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订解决方案;

4.移交属地管理。做好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分类交接、党员的组织关系交接,以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交接。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1.形成工作总结。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检查评估,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2.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2021年1月1日起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常态化移交属地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3.健全服务体系。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丰富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嘉定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嘉定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推进工作组,统筹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工作组由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档案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区退管会、各街镇以及委托监管企业的受托管理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机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土地储备中心组成。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区国资委牵头,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承担。

区国资委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区国资系统企业推进实施。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区域内新办退休、健在及死亡5年以内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移交和管理等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区档案局负责指导企业建立退休人员电子人事档案,研究制定本区区域内国有企业死亡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移交和管理等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区加强社区为老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强化社区为老服务供给。

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区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区委编办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工作力量保障。

区总工会负责依照工会章程,关心国有企业退休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区退管会负责指导各街镇加强退管组织建设,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国有企业退管组织与街镇退管组织联系沟通。

区委宣传部、区机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所委托监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街镇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接收和服务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协作配合

各相关部门、街镇和居(村)、国有企业分别承担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领导责任、接收服务职责和具体工作责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工会、退管会等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既维护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又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坚决杜绝突击发钱、分光吃净、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管企业和委托监管企业的受托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所属企业开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所属企业的考核。国有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所在地区联系、沟通、衔接,制订本单位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移交的人事档案要做到材料齐全、完好。继续关心关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做好走访慰问和身后事等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多种方式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了解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发挥余热。

(三)统筹发展规划,落实经费保障

各街镇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区、镇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四)做好信访维稳,确保平稳有序

各单位要从全国一盘棋统筹思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稳定事项,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交接文据

      2.嘉定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名册

      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告知单(样式)

      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样式)




附件1: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交接文据

                                                           编号:

档案全宗名称


全宗号


移出单位名称


接收单位名称


交接性质


档案所属

年度


目录号

企业名称

案卷数量













档案数量合计


全宗专题指南


纸质目录


电子目录


数字化副本


移出说明


接收说明


移出单位(印章)

接收单位(印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移出日期:




接收日期:




附件2:

嘉定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名册

企业名称:XX集团公司下属XXX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移交总人数:   人

统计人员签字:


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退休时间

生存状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电话

省(市)

区(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详细地址

实例

张三

452601194712230316

2007.12

健在

上海

嘉定

嘉定镇

六一

塔城路XXX弄XX号101室

XX区XXX街道城中路XXX弄XX号101室

189******1367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所属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六份,街镇、涉及的居(村)、区国资委、区人社局、企业及集团公司各存一份。


附件3: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移交告知单(样式)

 

XXX同志:

您是本公司的退休员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9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19〕56号)精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将移交至您的户籍所在街镇(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的管理服务内容,将由您户籍所在的街镇接洽后告知。(原如有统筹外费用,可注明发放方式)

特此告知!如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       )。

恳请您的理解和支持!

 

 

    XXXXXXXXX有限公司

2020年X月X日

 

附件4: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

(样式)

(正面)















XX  镇(街道)  XX 村(社区)

粘贴退休人员相片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联 系 卡


退休人员姓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管理服务窗口:

地 址:


联系电话



户籍地所属社区:

联系电话


建卡时间:   年  月  日

本卡一式三份:街镇、社区、退休人员各执一份


(背面)







管理服务项目

您的愿望和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

·为您提供社会保险和各项查询服务

·组织开展文体和工艺活动

·为您提供社会救助服务

·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为您提供人事档案查询、调阅等服务

·组织开展慰问特困人员

·为您办理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养

  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事务

·开展健康保健和疾病预防

·协助办理申领各类补助


图文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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