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监人〔2021〕72号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6

各科室、所,大队、学会及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2021年我局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精机关、强基层”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执法大队“大专业、小综合”、市场监管所“大综合、小专业”的监管机制,发挥机关科室履职效能,发挥队所职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突出重点、奖优罚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围绕我局工作任务,通过目标管理考核这一载体,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干部人事科科长任副主任,负责考核的统筹、组织、协调、汇总等工作。

三、考核内容

1.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队伍建设、科学管理、业务工作三方面。

2.机关科室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共性工作、业务目标、基层指导三方面。

3.公务员个人考核:由各科、队、所按照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以及全年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1)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核: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基础,以科、队、所考核细则为依据,以工作质量评价和作风纪律廉洁情况为主要内容,围绕个人岗位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个人每周工作记录和定期小结自评,由科、队、所按季度组织开展,考核结果书面反馈公务员本人,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科、队、所绩效考核细则由各部门制定后报干部人事科备案。

(2)对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考核:按照岗位职责和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季度为周期,确定工作目标和计划,以实绩为重点,综合考核公务员本人出勤情况、完成任务情况和作风纪律廉洁情况。综合得分高者在年度考核评估中优先考虑。

四、考核方法及等次

(一)对队、所考核

1.考核时间及方式

由干部人事科牵头,会同各相关科室开展考核。对队、所的考核按半年度开展,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12月的后半月。半年考核以实地抽查和点评为主,年度考核以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抽查核实评价为主。为减轻基层负担,2021年上半年不组织集中考核(相关科室可到监管现场考核),采取测评考核的方式。

2.考核内容及分数计算

每个科室作为一个条线,形成各自的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科室对照考核细则对队、所进行考核打分。执法大队参照所的分数进行排名(附件2)。

3.考核结果运用

队、所未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年终不予评优。队、所测评排名后3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不能评优。

(二)对科室考核

1.考核内容

对科室考核主要就发挥谋划、指导、检查、服务的作用和自身承担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

对科室的考核每年6月和12月各开展1次。

3.考核方式

考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队、所测评、分管领导评分、上级评分。另外,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突出的、获得区领导批示表扬的、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导的,由考核小组综合考虑。

其中,队、所测评由各队、所根据《大队、市场监管所对科室测评表》(附件3),对科室进行打分。打分档次分为A、B两档,对应优秀、一般。总体评价为A档的科室占比不超过1/3,即不超过7个。

上级评分由市局业务处室或区级部门根据《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测评表》(附件4)打分。打分档次分为A、B两档,对应优秀、一般。

4.考核结果运用

科室未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年终不予评优。

(三)材料报送

2021年上半年考核,各单位根据考核要求(各类数据截止至6月30日),于7月9日前将《科室对大队、市场监管所考核反馈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和《大队、市场监管所对科室测评表》报干部人事科,同时将电子版本通过邮箱发送至干部人事科张平红邮箱(含扣分原因)。

2021年下半年考核,各单位根据考核要求(各类数据截止至11月30日),于12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干部人事科。队伍建设、科学管理考核采用集中考核方式,同时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进行全面考核。

(四)考核结果

干部人事科对各单位(部门)考核的等次依据排名从前到后进行汇总,并按照各单位(部门)得分,划分A、B两个档次,对应优秀、一般,考核结果为A档的单位(部门)不超过1/3。考核结果将报局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对联系所队及机关科室进行反馈。

(五)一票否决事项

凡出现下列情形的,单位(部门)的考核等次定为末位。

(1)由于履职不到位或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问题的或产生恶劣影响的;

(2)行政诉讼败诉的;

(3)干部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违反局车辆管理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5)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的。

五、考核奖金发放

1.年终在区里核定的绩效考核奖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考核奖金发放。

2.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局核发到各部门的奖励金额,由各部门根据各自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3.对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对本人作出严肃处理外,扣发一部分或全部考核奖,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扣发奖金,单位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1.2021年度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考核细则.doc

2.科室对大队、市场监管所考核反馈表.doc

3.大队、市场监管所对科室测评表.doc

4.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测评表.docx

5.科室考核得分表.doc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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