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3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民防办)编制。

全文包括: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民防办综合科,地址:博乐南路111号,邮编:201899,电话:699894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民防办认真落实了区级重要文件精神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本年度共有6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有11件主动公开公文,另外,共受理了1件依申请公开案件,并作了及时处理。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任组员,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科室、部门分别明确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工作。建立综合科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人员职责清晰具体。

2.关注市民需求,积极主动公开。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区民防办及时在门户网站民防频道上传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服务为导向,不断增强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对市民关注的问题,能及时更新指南、解答疑问,使网站成为与市民沟通的桥梁,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3.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均积极参加区府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工作意识,提高业务素养,提升工作能力。同时,工作人员能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区民防办通过门户网站“嘉定民防”频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共计65条;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借助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

全年,区民防办共产生93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4条,其中包括54条政务简讯、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1条。共39条公文类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11条,占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的28%;依申请公开23条,占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59%;依法不予公开5条,占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13%。对每条信息的内容均进行审查并确定公开类型,能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公开信息在产生后做好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布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文类信息于20个工作日内纸质版移送至区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区民防办共收到了1件公开申请,受理并答复1件,答复内容为不属于本机关职权处理。 按照工作流程,并在法定时限内严格按照答复程序进行回复处理。

另外,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区民防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纠错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本单位属性的原因,仍存在主动公开率偏低的实际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积极转好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宣传培训,妥善处理好保密工作与主动公开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认真研究、逐条比对测评报告,我办已经对一些网站发布内容的细节问题作了全面的整改。由于单位属性的原因,本单位仍然存在主动公开率偏低的问题,2021年,我办将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宣传培训,妥善处理好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争取让管理更规范、效率更提升、群众更满意。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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