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46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年01月20日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公布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人社频道(www.jiading.gov.cn/renshe)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68号1508室,邮编:201899,电话:021-59534035)。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有效助力民生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以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年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20条,“嘉定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2条,关注量33017人。主动公开行政公文67件(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梳理和动态调整,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移交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等财政资金信息74条、人事任免信息16条,公开人大建议答复2件、政协提案答复7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回复“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咨询件1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印发《2020年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梳理“一网通办”总门户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办事流程指南、就业创业政策、就业服务信息、资金使用情况全公开。制作《“上海人社”APP申请失业保险待遇跨省市转出操作指南》《外省市人员“上海人社”APP失业金申领操作指南》等手册,放置在服务窗口供服务对象拿取翻阅。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失信黑名单”,主动公布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2.推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在编制嘉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过程中,深入开展调研,召开专题会议,主动邀请专家、街镇和企业代表听取意见建议,并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建言嘉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献计献策》专栏,开通留言功能,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认真执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在文件起草时充分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决策草案和起草说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和采纳情况说明。
3.强化重要政策解读。围绕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作《薪路》系列微视频,在“上海嘉定”“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嘉定人社”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借助“嘉定人社”“南翔生活网”微信公众号平台,面向公众开展线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竞答,截至8月底,共有9300余人参加。通过嘉定电视台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创业贷款政策进行解读,举办线上咨询会,帮助企业答疑解惑。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共同推进、同时发布,2020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公开文件的同时均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4.推进办事服务精准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修订或新增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区自管公服事项135项办事指南,开通“一网通办”总门户“立即办理”事项100余项。对照“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对已实现免交的材料进行电子证照调用,扩大免于提交材料范围,加快审批速度,努力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人才公寓补贴申请作为本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项目,推进人才公租房相关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自然人、网络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已经主动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编制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开展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制业务领域标准目录模板的基础上,结合我局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细化完善对应领域标准目录,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本次公开目录涵盖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等4大类247项。
2.编制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对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工作要求,编制就业和社会保险两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本次公开目录涵盖就业领域一级事项7项、二级事项17项,社会保险领域一级事项4项、二级事项10项。
3.规范信息管理。修订《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落实《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文工作制度》等规定。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加强网站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网站维护责任、栏目更新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1.规范网站专栏设置。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个专栏。梳理局门户网站栏目,对个别内容更新频率不高的栏目进行合并或删减,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微信、视频、直播等平台应用。“人才政策宣讲团”围绕企业和人才感兴趣的政策开展直播,惠及企业500余家。结合2020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进企业培训活动,制作发放口袋卡片8000份,并在网站公布,企业可以随时通过扫取二维码查看“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人才引进政策解读”等视频资料。录制“居住证积分政策”“人才住房政策”“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创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实施细则”等20个政策解读视频,在“嘉定人才服务小管家”微信服务平台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1.落实制度保障。修订《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与内容,以及主动公开的信息报送、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动态调整和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强化监督和保障,明确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把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
2.加强宣传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嘉定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组织参与区政府办公室举办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知识竞赛和政策解读抖音小视频比赛, 局工作人员197人次参加。举办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邀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负责同志授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6人参加培训。同时,组织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714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9 | 1 | 89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1 | 0 | 1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535445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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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日常更新维护网站内容还不够及时;部分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图文说明。对此,我局进一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局办公室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维护。在政策解读方面,除了文字解读外增加了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使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更加通俗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