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47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01月20日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水务频道进行下载(http://www.jiading.gov.cn/shuiwu)。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9178772,地址:塔城东路400号1号楼,邮编:2018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市、区两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文件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区水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5条;共印发行政公文317件,其中主动公开242件,并每月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送主动公开文件;通过图片、图表、文字等多种样式,对《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供排水接入3.0版、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细则、深化河湖长制建设等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作了简要政策解读;在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件1件。
1.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区水务局按照市、区两级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部署,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综合政务27项,重点工作2项,权力事项109项,服务事项26项,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河长湖制长制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嘉定河长”微信公众号公开河湖长名单并动态更新,现有河湖长445名;持续开展护河志愿者活动,扩大护河员和民间河长队伍,累计发展护河监督员和志愿者1193名,民间河长456名。二是供水服务保障信息公开。每季度公布一次出厂水常规42项指标和管网水7项指标,年内公布一次出厂水非常规64项指标,并督促区内供水企业做好自来水水质公开工作。三是市政府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600户年度实事工程任务,并在区门户网站公开进行评议。四是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相关信息公开。在“一网通办”平台实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各事项的新版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更新为15项,行政处罚事项更新为20项,公共服务事项更新为23项。
3.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局“机构介绍”动态更新区水务局领导班子信息,公开机构职能、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4.水务规划及政策信息公开。组织开展水务“十四五”规划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水务行业专家为规划编制建言献策;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公众开放日活动,向局系统相关干部职工,本区用水大户企业、重点排水户企业负责同志进行了《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专题讲解,并进行探讨和交流;《嘉定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5.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公开。累计受理并办结水务行政审批事项854件,其中水利168件、供水50件、排水636件;提供河道蓝线划示等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00件。
6.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在“一网通办”平台专栏公开,本年度实施水务行政处罚20件,相关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平台进行公示。
7.财政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区水务局及局属单位的2020年度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决算、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等信息。
8.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区水务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第005号,第042号),政协提案6件(第20-134号,第20-135号,第20-136号,第20-137号),目前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理完毕,并进行了办理结果公开。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为网上申请件,涉及获取2000年苏州河治理时的动拆迁政策和本区节水型小区名单,目前已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完成线上线下的全部办理工作,并留存建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嘉定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在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开展历年来依申请公开件转主动公开自查工作。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局门户网站进行调整,增设“政策文件”、“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公开年报”五个专栏,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嘉定水务”和“嘉定河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维。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397件, “嘉定河长”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115件,“嘉定水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73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局党政领导变动情况,更新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工作例会3次,向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制定了局系统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局系统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是修订了局系统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范,完善了局系统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解读上级文件要求,推进年度工作任务,并结合典型案例,系统讲述操作实务,进一步规范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减少3 | 85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加23 | 3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0 | 减少40 | 2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6643.56万元 |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水务局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水务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公众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渠道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建设与内容排版也需要进一步优化。
2021年,区水务局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水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河湖长制和水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做好河长湖长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继续做好重大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水务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做好供水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公共供水企业水质监测结果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信息。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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