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98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主题分类: 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9567204。2020年,安亭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区府办、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全面落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府发【2020】23号)要求,围绕安亭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化的探索实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安亭镇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全年坚持自信息创建、更新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在“上海嘉定”、“安亭频道”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一栏中进行公开,其中公文信息、公文备案、目录标准等及时向区府办等部门进行备案。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安亭报》、安亭观微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通知、公告及各类动态信息。

1.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安亭镇进一步理顺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理清流程性等公文信息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界限,为下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同时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制发涉及政府实事项目、人大政协提案、土地征收、公职律师管理规定等方面的公文类文件59件,公开28件。

2.注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自审工作,做一公开一审查,明确审查分工,落实追责制度,确保不出现泄密问题。

3.坚持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2020年共发布预决算信息、专项补助资金等信息57条。

4.畅通便民信息公开渠道。2020年安亭镇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3条,政务公开指南更新2次,对政务公开政府机构设置进行跟新,完善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工作分工等政府信息。

5.公开机构信息。本公开机构是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具体公开工作由镇政府办公室开展,地址位于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79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联系方式5956720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有益补充,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1.2020年镇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答复6份,答复率100%,其中主动公开1件,已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4件,未补正视为自动放弃1件。主要涉及土地复垦、拆违、村委会信息等方面。

2.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1件,行政诉讼结果为撤诉。

3.2020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加强制度建设,常态长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安亭镇根据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以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亭镇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等。2020年,我镇实时更新安亭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印发<安亭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细化公开责任,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全面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安亭镇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每月及时将公开信息送达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清河路馆、裕民南路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每季度上报《政务公开相关数据累计表》,并及时将依申请公开信息进度情况录入上海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四)加强平台建设

1.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以“上海嘉定”、“南翔频道”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安亭观微”微信号为重要补充,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强化“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平台,处理好依申请公开、公文备案等各项工作。

3.及时更新平台信息。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文件、领导分工等进行更新,确保信息时效。

(五)加强监督、培训工作

坚持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的原则,切实强化监督责任,从信息制定到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监管,同时小组成员互相监督。召开2020年安亭镇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3

27

69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

1513.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2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长效,但工作当中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包括:1.信息公开创新渠道还有待拓展,内容还需不断丰富;2.信息公开人员队伍有待加强,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力度要不断加大;3.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们将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专业能力;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镇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202101221603037200.doc

202101221603008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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