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074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14日 主题分类: 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17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jiading.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69989015。

一、概述

2017年,全区各单位主动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和形势变化,积极作为,狠抓任务落实,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区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公开方式更加多元,公开内容日益丰富,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一)健全公开机制。进一步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核机制,拟文时即要求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不能确定公文公开属性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请保密部门确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图文解读、咨询问答等形式对今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36项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持续发挥“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作用,不断强化栏目内容更新维护。主动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及时更新领导之窗、法规文件、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栏目,并通过人工浏览和系统自动检索的方式,每季度对网站信息内容开展检查,全面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为公众服务水平。继续落实保密审查,按照《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全年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件,以及政府公报等刊物在对外发布前均已开展保密审查。

(二)畅通公开渠道。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实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有效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统一各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和更新维护标准,有效提升了全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整体水平,2017年全区各级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2.3万条,访问量达337.7万人次。积极利用新媒体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通过“上海嘉定”政务微博、微信等各单位官方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最新文件和政策解读信息,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4.9万余条。

(三)开展培训交流。依托“1+3+X”的培训体系,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确保将工作新精神、新任务、新要求及时传达到全区上下各个单位。召开年度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分管副区长陆祖芳出席会议并做开班动员,全区近百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在初任公务员、科级干部、处级干部初任轮训中设置政务公开培训,积极提高全体公务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现场督促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组织相关基层工作人员参加案件听证和庭审,以案说法,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督促各单位落实内部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各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合力。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次,接受培训人员数达938人次。

(四)加强督查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机制,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考核结果,有效倒逼各单位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对照国办政府网站管理有关工作要求,主动对“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及区内各单位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内容维护等情况开展排查,确保各单位门户网站栏目信息内容得到及时更新。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督查走访,对12家重点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年度报告、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具体业务问题近50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本区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283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333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857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205条,政府公报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33条。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全面公开权力、责任两项清单。本区40家职能部门和12家街镇现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2.0版本,其中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为5206项,街镇行政权力事项为2363项;部门行政责任事项为50531项,街镇行政责任事项为13583项。同时,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在修改和调整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同步调整责任清单,经相关程序确认后向社会公布。二是推进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结合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推进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登载上网。依据本区行政审批目录,扣除内部管理的审批事项和不对外公开的审批事项,确定了451项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需登载上网,现已全部完成办事指南公开,完成率100%。此外,还将日常有办件的398项审批事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全部实现办理进程和结果的查询,方便群众办事,并及时公布新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61项。三是推进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该清单包含了发改、科技、教育等21个行政部门总计10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四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建立全区统一的公示内容格式标准,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在“上海嘉定”和“信用嘉定”网站归集公示涉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五是全面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印发《关于公布嘉定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嘉财〔2017〕57号),公开我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标,政府性基金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专栏内进行了同步公示。

(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动预决算公开向街镇一级的预算单位延伸。街镇财政信息公开已完全与区级同步,街镇部门预决算支出项目已全部细化至项级、“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由镇级汇总公开细化至部门公开。9个镇今年已全部向社会公开了2017年预算情况、2016年决算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二是推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信息公开。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于部门预决算中单列了机关运行经费,保证资金运行透明。三是推进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公开范围主要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为重点,制定完成了本区17项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此外按照市财政下达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的联动公开项目目录;公开内容包括资金管理文件、项目名称、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街镇一级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并实现区镇联动公开。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全流程实现信息公开,在本市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进口机电产品项目的采购信息、依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五是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部门预算中将公开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数量、项目个数、预算金额等,每个预算部门至少选择3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同时相关内容逐步向街镇延伸,参照部门预决算要求,结合街镇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公开制度。六是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各预算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公开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和分类数量、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数量。七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通过制定《关于印发嘉定区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的通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行从发起至项目结束后的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今年试点公开10个项目,涉及项目资金980.1万元。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方面。通过统计月报的形式,全面公开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名称、建设目标和推进计划、建设(代建)单位、并每月定期公开各项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全年共公开月报10期,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信息37条。此外,还通过“上海嘉定”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各项重大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情况进行深入解读,并同步配发现场照片和建设设计图等,方便市民全方位的了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

(四)推进市场监管和其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工作。在嘉定门户网站公开本区各部门抽查事项134项,明确了抽查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抽查主体。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公开。在执法行动实施前,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其了解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双上墙公示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开告知书的发放,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实行告知执法依据、告知办案程序、告知自由裁量幅度“三告知”制度,积极推进“透明”办案,以提高相对人对行政处罚的接受程度。在案件办理结束后,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罚案件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内进行集中公开。全区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执法处罚信息共公开1500余条。

(五)推进旧区改造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旧区改造信息公开。在区房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69号),《嘉定区小型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实施意见》(嘉房管〔2016〕72号)等十多个相关政策文件及规范要求。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居民等对后评估考核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后评估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二是推进房屋征收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拟开展征收的地块中,均严格实行征收过程结果全公开,所有房屋征收决定均在征收基地范围内将以上内容上墙公示,每一个征收基地的评估公司选定,房源信息,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在该基地现场公示栏中公示。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区属动迁安置房建设全过程管理的透明度,更好地规范动迁安置房项目申报、开发建设等管理工作,在区房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区区属动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嘉府发〔2014〕5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综合帮扶信息公开。根据村庄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村庄改造项目申报、建设、验收等情况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上进行定期更新及公开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便于村民民主监督。村庄改造建设完成后,项目涉及资金必须在区纪委和区农委联合建立的“支农惠农资金网上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并将项目建设资金、农户情况、建设主要内容等相关信息在各村的农民一点通中进行公开公示。

(六)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户外宣传,依托各级各类平台媒体和“创业嘉境”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开展创新创业政策、创业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标准化、信息化和网格化建设,发展网站、手机APP、自助查询一体机、微信等移动互联手段,为服务对象提供就近贴身、方便可及的便捷服务。全区共建成92个发布点,发布各类招聘会信息、招聘岗位信息数量及质量比去年同期都有较大增长。二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通过微博、微信等途径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做好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的公示工作,切实打造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同时,同步提供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方便社会公众。 三是推进卫生信息公开。在区卫计委网站公开卫生监督、水质监测、医疗机构年度决算等各类信息。同时,在各医院公示栏、电子屏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家庭医生制、慢性病长处方工作以及区域分级诊疗制度的相关政策信息。四是养老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每月及时通过嘉定门户网民政频道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的救助人数及资金发放情况。继续在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平台,向群众提供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的查询、监管服务,将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城镇重残无业、农村重残无业、教育救助、支内回沪补助等7个项目纳入监管平台,每月10日前公开。

(七)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了区属企业2016年度总体运行情况、2016年度区属企业资产统计年报、2016年度嘉定区区属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2016年度嘉定区管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薪酬总体情况,以及企业重组、区属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等重要信息。另外对人事任免、考核结果、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改革重组、财务指标、保值增值等几大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信息并主动公开,大大拓宽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八)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方面。今年以来,区政府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2件,总体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满意情况已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截止目前,已解决11件、采纳38件,解决采纳率为53.3%;正在解决9件、计划解决10件,占办复总数的20.7%;留作参考22件,占办复总数的23.9%;难以解决2件,占办复总数的2.1%。经二次征询代表意见,除个别代表已离开现职或未表达意见外,其余代表对办理的工作态度均表示满意,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或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及受理情况

2017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3件,比上年减少3.4%。其中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收到879件,同比减少11%;各街镇共收到107件,同比增长214.5%。全区共受理网络在线申请519件、信函申请382件、当面申请82件。其中被申请量前三位的部门分别是区市场监管局(382件)、区规土局(179件)、区房管局(126件)。

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市场监管、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办理情况

2017年的全区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申请内容已主动公开的有36件,同意公开(部分公开)的有444件,不属于被申请行政机关公开权限范围的有80件,不存在的有287件,不同意公开的有66件,其中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50件、涉及商业秘密5件、个人隐私5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件,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主要为各级党委部门以及村委会等自治组织制作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区各单位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政府信息检索费和复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共发生针对本区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2件,被依法纠错1件;发生针对本区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63件,具体答复行为均得到法院维持。

六、举报和投诉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针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投诉举报。

七、人员投入期情况和经费投入情况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截至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共计81人,其中包括专职人员(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15人,兼职人员66人。此外还举办各类培训班28次,共计培训相关工作人员938人。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43.5万元。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印制费、复印费、邮寄费、会务费等日常费用由在区府办专项财政经费预算予以保障,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经费也均纳入各单位日常经费中予以保障。

八、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本区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和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涉及行政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全过程,也涉及公众参与、会议开放、数据开放等新任务,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解读内容不够接地气,虚假信息澄清和回应关切工作不够及时主动。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单位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本区将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全面贯彻落实“五公开”,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

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涉农补贴、招生考试、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探索。

二是强化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优化栏目设计、改进页面外观、完善界面操作,强化落实信息发布、更新等工作管理机制。

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进一步梳理汇总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优化固化工作流程,指导各级行政机关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283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4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33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0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857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19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5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7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983

     1.当面申请数

8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19

     4.信函申请数

382

  (二)申请办结数

980

     1.按时办结数

912

     2.延期办结数

68

  (三)申请答复数

99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6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05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6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5

         涉及个人隐私

5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5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8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8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53

四、行政复议数量

3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2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9

五、行政诉讼数量

6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6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3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5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5

     2.兼职人员数

66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43.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8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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