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01 | 发布机构: | 区民防办 |
发文日期: | 2019年01月28日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月29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民防频道(www.jiading.gov.cn/minfang)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联系(电话:69989408,电子邮箱:sunjianjing@jiading.gov.cn)。
一、概述
2018年我办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区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与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本年度共有4件主动公开件,共收到了1件依申请公开案件(作不予公开答复处理)。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组织工作、健全制度建设。我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任组员,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综合科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人员职责清晰具体。
(二)关注市民需求、积极主动公开。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办及时在门户网站民防频道上传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服务为导向,不断增强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对市民关注的问题,能及时更新指南、解答疑问,使网站成为与市民沟通的桥梁,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部门分别明确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有很高的认识,能主动采集信息,对于信息公开后的意见反馈也能积极响应处理。
(三)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公开信息。年内,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政务公开法律顾问和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区机要局、区保密办区档案局联合举办的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岗位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相关人员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本年度我办共收到1件公开申请,受理并答复1件,该申请相关信息因涉及第三方利益而不予公开,做到提前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联系,并在法定时限内严格按照答复程序进行回复。无被复议、诉讼纠错的信息公开案件。2018年,本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其中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36条(另有1条依法不予公开类公文),公开政务简报12条,公开102条政务简讯。统计共37条公文类政府信息中包括了主动公开4条,占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的10.81%;依申请公开32条,占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86.49%;依法不予公开1条,占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2.70%。对每条信息的内容均进行审查并确定公开类型,能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信息员审核信息公开类型并交由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确认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文类信息于20个工作日内送交区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
2019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争取让管理更规范、效率更提升、群众更满意。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度)
填报单位: 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