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05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1月29日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8年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区政府网站(www.jiading.sh.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电话:59530129。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我局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配备1名专职人员受理依申请公开,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更新和维护。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6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10条。 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推进涉企政务服务改革举措公开
根据区审改办的工作要求,公开了《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前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相关办事指南也已在“一网通办”栏目公开。
(二)推进房地产调控和管理信息公开(住宅租赁及保障房)
在局网站及时公开了商品房预售信息、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法规及保障房房源信息、摇号排序结果、选房结果等。
(三)推进市民群众办事信息公开
我区于2018年1月30日正式启动第一步“全面服务”工作。根据改革方案,将我区不动产登记流程从当前大部分要跑交易、税务、登记3个部门,调整为“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时限”。位于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所需的交易、税务、登记审核材料,实行内部流转,并联审批,并为有需要的办证群众提供EMS快递服务,同时大幅缩短办理时限,将绝大部分登记的办理时限统一调整为当日和5个工作日办结两种类型。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征收地块的签约顺序摇号、评估结果、补偿协议内容等始终坚持公开透明。我局除了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相关征收信息外,并且在征收地块现场设置公示触摸屏和公告栏,被征收居民可实时了解本地块签约情况,安置房源情况、每一户的征收补偿协议等相关信息。
(五)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开辟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复文共计22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及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比上年减少67.5%。其中网络在线申请19件、信函申请16件、当面申请6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方面内容。
(二)办理情况
2018年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其中40件都已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申请内容已主动公开的有1件,同意公开(部分公开)的有10件,不属于被申请行政机关公开权限范围的有6件,不存在的有8件,其他情形的1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机关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政府信息检索费和复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共计6件,均得到复议机关维持。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以当事人撤诉告终。
六、举报和投诉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七、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主动公开内容的力度有待于加大。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争取做到公开量较往年有较大提高。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使老百姓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他说明
统计范围:2018年度。
(二)指标统计附表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6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8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