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07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29日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18年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系(电话:39178591)。

一、基本概况

1、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都配备了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

我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了绿化市容行业投诉受理、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

3、强化培训,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多次组织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参加网络舆情应对、保密工作、公文写作等培训讲座,对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并对公开信息的时效、数量、质量做了严格要求。

4、坚持依法规范操作,提升行政效能

我局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对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初审,领导审定后,再由网站信息员进行内容输入。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我局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同时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情况
‎  一是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情况”;公开了临时使用绿地、迁移树木、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将涉及绿化、林业和市容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开,全年共计公开信息125条。

 二是财政信息公开。我局及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和“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和“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及下属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并对执行情况作出了说明,全年共计公开信息6条。

   三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标识AI文件”、“2018年度嘉定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作业服务质量评议”情况通报”等,全年共计发布4条。同时,加强基层信息公开查阅点衔接。依托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向市民提供咨询、查询、投诉、公开申请等服务。 

四是新闻类信息公开。全年我局在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公众账号上共发布新闻类信息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3份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已严格按照《条例》及《规定》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受理和答复,并及时公布办理结果,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也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我局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虽然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2018年,我局将努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学习和培训,对典型案例的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完善疑难问题报告会商机制;二是加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群众了解更多的信息查询的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我局会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六、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8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2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12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3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3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3

     1.按时办结数

3210

3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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